預計今年的12/30前會提出離職
於目前公司任職約是8年的時間了,特休日期依規定是14天
我應該也沒有什麼比例問題,當年到職的年度公司是沒有給特休的
隔年到職滿一年後才有依比例的特休
比較疑問的是在今年提出離職,照規定有30天的預告期
那麼我應是在明年度1/29左右離職
沒考慮年終問題,因為不多
那麼明年年初我仍算在職
特休日期是否1/1號開始又滿血14天?
若是的話,以2023這年來說,在過年前上班日剛好14天
全用掉似乎是可以完全不用上班等離職了...
查資料老闆理論上也不能叫我提早離職對吧?
除非我個人同意
因為公司很愛凹人
想確認好再跟老闆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