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ki2love (fish)》之銘言:
: 已找到新工作,我預計是想等到年終入帳再提的,新公司願意等到年後2/1上班,我未
滿3
: 年預告日是20天,如果我1/10提做到1/31,這樣會不會被刁阿
: 因為年後來上班兩天就走了,可新公司已從12月願意等我到年後了,不好意思再延他們
!
: 謝謝大家
再請教如果真的想等到年終入帳才提,萬ㄧ是過年前ㄧ天才入帳,這樣提離職做到1/31,
就沒有在20日前預告,那這樣會有什麼罰責嗎?真的很困擾,但是新公司那邊已經延過ㄧ
次,不好再延,怕觀感不好!
唉,不知道該怎麼辦!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