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規定颱風假是無薪假
也就是當天不給薪 意思就是你薪水只會領到29/30 少一天
然而不得扣獎金或全勤 因此有些公司會要你用你的有薪假例如特休或加班去填
所以到時候有些人會因為被扣一天而氣噗噗出來吵說不是不扣薪嗎
一般公司做法是 當日沒來不扣薪 也就是算成有薪假
來的話多送你一天加班費 這算是優於勞基法做法
就像是考試一樣 勞基法規定這題答錯不倒扣 但也不給分
所以你分數(薪水)當然就不是100分
一般公司作法則算是一律送分 若你寫對還額外加分
然後之前是只要一颱風假就會有立委出來刷存在感 想要修法改成一律送分
但是每次都是颱風過去三天 大家就忘記不了了之 等下次颱風來再繼續提
最近因為很久沒颱風假所以很久沒人提了
我猜這次一定又會有人出來提 接著繼續不了了之
※ 引述《Il1lala (啦啦~啦)》之銘言:
: 之前在服務業遇到颱風假,經理讓我休假或是上班再補休
: 薪資照給,換內勤見紅就休的工作也是颱風假就是休假
: 就會覺得賺到了颱風假,因為薪資也都是照給(或補休)
: 最近換了的工作,剛好現在又有颱風
: 聽大家討論才知道颱風假不是假,所以不出勤就不支薪
: 而出勤了也不需要補休,或是加給,有點驚訝!!
: 大家都是這樣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