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上週在颱風假前夕,因為跑外務所以下班前要回公司,路上為了閃一台切出來的計程車打滑摔車,多虧好心路人協助報警、送醫。
最後多處大面積擦傷、挫傷,以及縫合兩公分傷口,目前公司知道後請我在家休養。
但是給我一張「職業傷病門診單」,說是拿來免掛號費,休養是評醫生開的診斷書給我沒扣薪的公傷假。
但我確認後,公司說因為「沒有骨折或住院」,所以我們公司的團保就「沒有實支實付」。
因為不是很理解、上網查詢也看不太懂,我都是聽朋友說有團保可以實支實付。
是因為公司給我的公傷假,所以公司沒有其他可以申請給付的部分嗎?
以及是否還有其他可以申請的部分?
因為目前這樣那台計程車也可能抓不到…
即便找到可能也不會有肇事責任。
機車也都還沒送修。
現在得知連基本的藥費都無法申請有點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