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法盲很多 有沒有違法不一定
電子郵件是電磁紀錄 法律上稱無故取得而非偷竊 兩者有別
當初入職應該有給你看/簽過網路使用規則、電子郵件管理使用規範之類的東西
我這邊隨便貼一個
宜蘭縣政府員工電子郵件信箱使用規範
https://glrslaw.e-land.gov.tw/NewsContent.aspx?id=323
(二) 對使用本信箱所傳送之電子郵件,非經使用人同意,不得進行監控、編
輯或透露其內容。
但為配合犯罪偵查機關執行職務之需要,或郵件內容涉及侵害他人權利時所為之
必要檢查,不在此限。
這個就不能亂看,亂看就犯法
至於你們主管能不能看,去找公司規定
搞不好你的小主管不能看,大主管才有資格看
你的文章沒寫清楚,沒人知道到底能不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