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大各位好
小弟最近在這間公司被搞得很累很煩
想轉換心情換工作
我是去年6/27到職
預計6/20提離職、6/30為離職日
因為有預告期10天的問題(我未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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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大
照勞基法規定
我6/26會有新的7天特休假(公司週年制)
那我6/26-6/30這五天我打算請特休
剩下未休完的2天,公司應折算薪水給我
理論上這樣子做沒問題吧?
若公司請我提前走
那就是要給非自願離職證明+給付到6/30的
薪資對吧?
小弟先謝謝各位解惑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24-05-09 07:34:00不對,提前要你走只是不需要你到班,錢有給足到離職日你都是自願離職
作者:
weiike (綠島人)
2024-05-09 14:03:00休完再走,不要設陷阱給自己
同問 離職的特休怎麼計算... 有查好像是依比例嗎?
都自願離職了 公司幹嗎沒事找事要你提前走給非自願離職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24-05-09 18:39:00週年日取得特休日期看起來是滿一年後的當日 所以是6/27?所以你6/26應該沒辦法請到特休離職特休怎算...週年制就看剩幾天 曆年制記得是轉週年制看剩幾天(or多用了幾天)
你要6/27才有新的特休,不是6/26沒給的公司就是違法了,不是公司規定什麼都要吞
6/27才會有新特休 看日曆29.30都是假日 你要請只能請28 沒休完就換錢 實際作業問你們的人資 不然你就把離職日壓在七月把特休請完阿
假設111/1/1到職-113/1/1這天就有10天特休如果113/3/31離職也是十天而不是依比例拿 10/12*3嗎
作者: llth99 (被窩廢人) 2024-05-10 14:06:00
回樓上 10天無誤,只要113/1/1在職,公司就要給10天特休歷年制才會去計算比例,離職時歷年制都要回歸週年制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