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的行銷企劃部門
時常會有個別同事被老闆指定,進行職缺內容以外的外務工作,
部門更是被指定
要負責公司相關活動的主辦,例如尾牙、聖誕節等,以及對外公益活動(一年4-6次)
還有偶爾老闆私人的工作簡報,扶輪社之類的
(約一個月1-2件)
雖然沒有耽誤到下班時間
但如果那段時間剛好正規工作很忙,有衝突時
就覺得非常阿雜,當然這些都沒有額外獎金,因為老闆認為是上班時間處理
近期有負責上述這些外務的同事離職
但這些外務工作又交不出去
就會變成留下來同部門同事的工作
感覺就像抓交替…
請問要如何推出去讓其他部門分攤,或老闆自己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