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被資遣,由於不到3個月,好。我認了。
人生第一次被資遣滿是錯愕,第一天完全沒辦法思考。
由於前公司是用line通報我被資遣;當即我就跟對方回說那我隔天就不去上班了……
壓根沒想到簽資遣單的問題
(前公司規模非常小,負責人有兩個,員工也只有兩個)
也不知道未滿3個月到底需不需要簽資遣單?
然後,照我以前到職未滿3個月自請離職的經驗,我也是跟對方說要離職,然後對方就會馬上(大概等個30分鐘或隔天)就會給我離職證明跟健保轉出單
(轉出單不一定會給,但基本上要求提供的話一定拿得到)
我用line跟其中一個負責人說:我等你通知,等該給我的書面資料準備好,我再去公司連同私人物品一起取回
對方說好。
然後拖拖拉拉,我體諒對方是小公司,也許真的沒時間處理。我上禮拜三晚上被告知資遣,本以為最晚星期五下班前就會拿到書類資料。
我自己等不下去星期五下班前先去拿我的私人物品,
負責人又告知明天(星期六)會傳pdf檔給我
結果還是沒收到?!
在被資遣的隔天下午我海量投履歷,很幸運星期五就得到面試的機會,星期就一拿到offer
(我很缺錢,因此先求有再求好)
新公司管理部人事表明要提供
離職證明
健保轉出證明
ok!這些我都沒有!
於是我開始催促前公司快點給我這兩項文件
終於在星期一下午拿到“非自願離職書”
上面勾選第五款(不適任)
我記得我上班最後一天負責人還在教我新東西,晚上就突然資遣我……我心想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於是我開始google,也打去勞保局諮詢
非自願離職單上面事由不利於我,我不想交這份文件給新公司。勞保局的人回覆:
在職證明跟非自願離職證明是兩種不同的東西,你可以兩種都跟前公司索取。
於是我跟前公司的負責人這麼說,我諮詢過勞保局,我可以另外再要求貴公司提供我在職證明,順便連健保轉出單也一起謝謝(是不是很有禮貌)
拖到禮拜二傍晚,前公司負責人打來說:
我下載不到你所謂在職證明的文本,我也打給勞保局問過,他們說只需要提供非自願離職書;前員工也只有拿非自願離職書,沒有再另外要求在職證明等等~
至於健保轉出單,你可以自行去查詢下載,我也打去健保局問了,說可以不用提供給我
(以上是兩位負責人被我濃縮起來的不負責任的告知)
然後掛我電話。
然後我立刻google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