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不同意轉載與上新聞
同事跟主管有衝突
主管明顯誇張違反勞基法
我問了處理這類問題的權責部門
沒想到得到的回應竟然是
打馬虎眼/推卸責任/建議不要這樣
大家為了保住自己至少百萬年薪的狗飯碗
還真的是可以昧著良心
跟朋友聊天大家也說如果四十幾歲又領不錯的年薪
真的會選擇打馬虎眼
但我問問其實也沒有要這些人幫忙處理
只是想告訴同事可以怎麼做
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另外已有問過勞工局 (勞工局直接問我們是哪家公司要來查核)
目前不考慮走勞工局畢竟要由同事自己選擇
同事在公司待了十幾年了
倒是這些不回應的人更叫人心寒
不知如果大家是被問的人會如何做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