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子算是職場霸凌嗎?

作者: humphrey (humphrey183)   2024-08-10 23:04:50
請問各位版大:
公家機關的同事A發現公司的出勤系統有BUG,利用此漏洞去查同事B的年度所有出勤、上
下班與加班之類的的紀錄,並且把資料印出來,同事B覺得自己隱私被侵犯,感覺的害怕
與無助。因為不曉得會發生什麼事情!
加上過去同事A會在同事B不在的時候,跟其他同事說B要準備離職或是散播一些奇怪的言
論,造成同事B的困擾...
目前公司只說已經請資訊將此漏洞關閉,若是同事B覺得還有不舒服就去申訴職場霸凌!
針對系統漏洞,也不知道有多少資料被流出,完全沒有要處理的意思...
想請問各位版大,同事B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寫了職場霸凌是否後續會被其他同事或是
主管針對,若是想要離職,是否會影響下一份工作...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但是不忍心看到同事B為了這件事情一直很害怕與無助,所以想
請大家提供意見,謝謝大家的幫忙
作者: DKnex (DK)   2024-08-10 23:08:00
離職為何會影響下一份工作?
作者: humphrey (humphrey183)   2024-08-10 23:13:00
應該說去面試其他工作,是否會因為有申訴過職場霸凌,而有影響
作者: GEoilo (我不想~~)   2024-08-10 23:55:00
先用個資法吉公司跟該員工吧~有證據很好吉一個未盡保管保密義務,一個竊取散佈,呵~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24-08-11 00:17:00
這要看B的個性跟能耐。這麼說吧,A顯然違反了公司準則,利用系統漏洞去查看不屬於自己權限的資料,並且散佈不實謠言(假設你所言皆為真),那這是超級嚴重的問題,照理說去檢舉他,申訴他,就可以申張正義了,你該不會是這樣想的吧?要是世界上存在正義那怎麼還會有壞人呢?讓我來跟你說說,如果你慫恿B去檢舉A,可能會有的幾種情況:1.資訊部門會被檢討,為什麼系統有這種漏洞,而資訊部門為了避免火燒到自己身上,可能會考慮對B出手,例如蒐集他平常跟同事在通信軟體的對話,看有沒有違反公司規定的情事。2.身為A的主管,顯然會被究責,除非主管討厭A也很久了,就趁機一起弄他。但如果這個主管真的夠力能夠整A,A還有辦法囂張到ˋ現在嗎?假設發生了這些事情,B挺得住嗎?員工的出勤跟加班紀錄,怎麼會是個資法?這些都是公司營運資料一部分,可歸類為敏感性資料,但要說個資還有點牽強。不然那些把卡片放在走道讓員工每天上下班「打卡」的公司,不就通通違反個資法了?除非B能想清楚,對付惡人的唯一方法,就是比對方更惡A散佈B的謠言的時候,B有沒有在第一時間公眾場合大聲嗆回去,跟A對質?當A鑽系統漏洞查閱B的資料時,B有沒有大聲在公眾場合公開A的惡行?這個世界就是弱肉強食的世界,你被人欺負了,不要期待別人要幫你出頭出氣。被狗咬的時候,就用力咬回去,咬到他以後再也不敢咬你,這才是保護自己的唯一方式。
作者: iloveannasui (坐看雲起時)   2024-08-11 00:28:00
第一件事我不太明白1B的出缺勤紀錄被A看到了,然後呢?不曉得會發生什麼事,那就是代表還沒有什麼事發生嘛,那你跟主管說,主管也請資訊部門修補了這個bug,他要怎麼對你還沒有真正損失的地方補償或者是做出改變?第二點,A說B準備離職,如果B沒有這個打算,為什麼不直接去找A對質啊?有些人,只要你面對面跟他對質,他就屁都不敢放一個。
作者: f800311 (alfred)   2024-08-11 07:06:00
所以... 出勤紀錄到底有什麼秘密呢
作者: gogogogo3333 (gogogogo33333)   2024-08-11 07:29:00
上班的出勤紀錄沒問題的話 就去告發misuse
作者: pttnowash (不用洗)   2024-08-11 08:45:00
這已經更成違反個資法 可至ˊ皆提告只有告 對方才會怕 並且大肆宣傳
作者: humphrey (humphrey183)   2024-08-11 09:14:00
補充:B除了印出來所有A出勤資料外,還用螢光筆標識每一筆加班時間出來,B當下反應給主管,經主管詢問A,A只有表示因為不知道怎麼報加班,所以下載下來參考...但是A在公家機關任職許久...怎麼會不知道怎麼報加班!況且發現系統有漏洞可以查到所有人的差勤,怎麼不是反應給資訊人員處理,而是私自下載,誰知道還有多少B或是其他同事的資料外洩...想想真的很可怕
作者: Yisai (eliumi)   2024-08-11 11:42:00
A造謠B可以告他而且還私自下載個資,公司也會需要負連帶責任
作者: pttnowash (不用洗)   2024-08-11 13:34:00
這不只違反個資法 應該還有其他幾條
作者: mozume (米蟲)   2024-08-11 13:41:00
這件事絕對違反個資,非在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合法使用,刑民事都可以告,但刑事你要證明有損害比較困難
作者: ttc768160 (教練 我想發廢文)   2024-08-11 18:44:00
素質真差
作者: yeh10jp   2024-08-12 06:42:00
請直接找專業人士諮詢吧
作者: ahchoochoo (阿啾啾)   2024-08-12 09:02:00
上班沒事做是不是XD好詭異
作者: allen65535 (劇情急轉直下)   2024-08-12 12:09:00
不太懂B為什麼要害怕?B有做什麼虧心事嗎?
作者: hth9494 (hth9494)   2024-08-12 12:25:00
沒做虧心事不代表要給人看吧 何況A根本沒有這權限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24-08-12 13:04:00
公家機關素質落差很大
作者: humphrey (humphrey183)   2024-08-12 13:10:00
B害怕的點是不知道還有沒有像是住址或是其他個資外洩,感覺很沒有隱私安全...覺得像是被人家監視
作者: yuanhy63 (yuan)   2024-08-12 19:51:00
直接去警局報案提出告訴 對方涉犯刑法358條侵入電腦罪刑法310條誹謗罪 個資法第15條及第41條 請警察搜索扣押相關證據 你可搜尋一下條文也可直接到地檢署提告 請求檢方證據保全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24-08-12 21:16:00
一碼歸一碼吧,A明明查到的是B的出勤資料,屬於公司資料(有些公司會公告員工遲到或請假日數,難道違反個資法?那打卡鐘下的卡片每個人都可以任意看到,有違反個資法?那全台灣超商業主都要被告了)滑坡到可以查到住址或其他各資外洩,這不就是造謠嗎恐怕會先被人資懲戒吧?在公司內有損公司名譽的不實言論。推文義憤填膺無所謂,不要慫恿原PO同事去亂告他連當場回嗆A的勇氣都沒有了,自那邊搞各種動作只會讓自己黑得更快,他打官司你鄉民要幫忙出錢?你以為這跟立委一樣,隨便亂告人告錯也有言論免責權?你要這樣搞資訊部門,我要是資訊部門,第一個就開始先調你過去半年來的所有通訊軟體內容跟上網紀錄,你就不要使用公司設備拜訪任何一個非工作需要的網站然後看你跟所有人的抱怨對話,從裡面看是否有任何一句非事實,然後檢舉你。
作者: GEoilo (我不想~~)   2024-08-12 23:06:00
是否違反個資就讓同事B去找法律諮詢先吧~至於台灣的學校與職場,好欺負的下場絕對會比難搞更慘~吉該吉的公司與人,才是保護B的硬氣,現在用出勤紀錄,之後呢?一直吞就是每個悲劇的前導~霸凌者最怕被害者豁出去,他們可不想陪一起死,只想享受一時霸凌一時爽、一直霸凌一直爽,被霸凌者息事寧人沒好下場啦~運氣好的離開環境,差的自殘、終身精神被害妄想
作者: mozume (米蟲)   2024-08-13 06:44:00
非在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合法利用」而且個資法內公家機關的限制比非公家嚴格
作者: oncloudy   2024-08-13 11:18:00
商場如戰場 沒能力才會覺得被霸凌!能力夠強 誰敢霸凌你?被霸凌應該要開心 至少還有被霸凌價值提升自己吧!職場我是都沒在客氣的職場沒有公平這回事!我在公司 皇親國戚我也照當眾罵!一切能力問題 有本事開除整個團隊跟客戶帶走 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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