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年薪千萬的業務高手們好~
小弟有個小事情想請教 是這樣子的
最近有個客戶倒閉欠債
工廠已經讓銀行扣押去了
人完全聯絡不到 欠我司兩萬多
想當然這個小數字要討債根本輪不到我們
但是我還是先寄了存證信函
公司的規定若沒有下文直接列呆帳(小數字可以)
我心想說一定不會有下文
殊不知過一個月居然信函真的回來了
還蓋他們的公司章...我心想本來列呆帳可以搞定
現在害我不能直接呆帳處理 但是我又聯絡不到他
工廠倒了 也找不到私人電話跟住家地址(我都調查過)
我們同事也沒遇過這種情況 通常就跑路了
想請教這種情形通常會怎麼處理比較好?
直接寄傳票過去請他上法院嗎?
如果他不來上法院 在跟公司請列呆帳?
不曉得有無有相關經驗的大大
多多指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