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所謂原著?

作者: james72429 (型男阿宅)   2013-08-13 13:47:48
有些疑問想跟各位板大確認一下,
像是改編作品的話需有原著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改編之授權。
那改編作品的定義是?
比方說悲慘世界跟孤星淚,
這類書改影、影改書,我想這是很明確的改編作品。
那假如今天我要改編一件社會事件或是新聞事件,
像是比方說將大埔事件或是洪仲丘事件中,
真實發生的故事寫成一個故事,
這樣是否需要獲得故事本人之同意或什麼的 ?
作者: nan0205 (nan0205)   0000-00-00 00:00:00
前陣子也有這個困惑 當時的我很想去拜訪所著題材的相關當事人 後來我有請教師長 老師的意思是說不用 但資料蒐集一定要廣 並且要寫出自己的觀點 然後提醒我說白的可以寫成灰的 但不能寫成黑的另外提醒我 人都只會講自己的漂亮話而不是說真話所以不用去特別找 但另一位留美的老師倒是滿鼓勵我去拜訪所以我決定多修幾稿確認自己的想法後在說XD
作者: Victor00014 (阿離)   2013-08-13 14:22:00
於理上不用;於情上通常會告知本人以示尊敬,這樣也好獲得第一手資訊
作者: l23456789O (優良鹼民)   2013-08-13 14:35:00
時事不是創作物 自然不會有著作權人 不過還是要顧及當事人或家屬的感受
作者: TaeYeon5566 (太妍五六)   2013-08-15 17:14:00
時事的話 把人(名)事時地物改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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