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客訴。
被客訴的理由是,服務人員不願意幫客人丟垃圾。
其實我自己知道當天是動了一點怒火。
一個大嬸一進門就把我們的服務員當小弟使喚。
然後自己的小孫子到處攀爬家具這就不多說了。
大嬸呼喚人員大約停留在店裡半小時,不久買了糖果給孫子。
(OS:當然不能因為商品價格去選擇服務客人)
不過當下大嬸拿出衛生紙咳痰,擤鼻涕。
然後問我有沒有垃圾桶,他要丟垃圾。
其實我是可以幫他丟垃圾,但是前面的狀況下。
我選擇告訴客人我們店裡沒有垃圾桶。
客:那你們垃圾都丟哪裡?
我:不好意思,我們都是自己帶回家處理喔。
客:所以你們店的垃圾都丟哪?
我:店裡面通常都是回收的資源,
如果是門市人員產生的垃圾就交由門市人員自己處理。
客:那衛生紙不是紙類嗎?
我:大姊,使用過後的衛生紙應該是不能回收的。(這點應該算爭議!)
客:你們服務也太爛了,沒有垃圾桶造成客人的不便,
你應該也不想我丟在你們地上吧。那以後我直接丟地上好了。
然後這位大嬸從這時到離開的時候都不斷的大聲嚷嚷。
爛公司,連個垃圾桶開什麼店,真爛,爛死了。
我從頭到尾只有,不好意思,真的很抱歉我們真的沒有提供丟垃圾。
也許吧,當下我幫他丟完,我不會接到這樣的客訴。
可是當你要求別人的服務的同時,是不是該尊重當下替你服務的人?
我們沒有收10%服務費,也沒有收清潔費。
我們也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