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對公司提出勞動檢查

作者: JohnCenaRiz (日)   2016-05-06 00:17:40
其實標題有點騙人進來看
是這樣的,在餐飲業也待一陣子了
在各種板上也吸收了不少有關於以前不懂的勞基法相關問題。
上一份工作因為公司結束營業後有一筆小錢加上偶爾PT申請失業補助金讓我沒有經濟壓力的情況下慢慢找工作
沒有經濟壓力也就是說可以比較嚴格的挑選工作
例如月休8天一天上班八小時薪資最少28k以上
好一點也許有獎金分紅(也可能看的到吃不到)
以上也許不是最好,但是卻很少公司有辦法做到
例如:
大魯閣某商家(店名忘了)
早10晚10,月休6天月領30k
一週爆時數不說,月休只有六天
還以為多的時數會換成加班時薪結果沒有!
超級不符合勞基法,當場就謝謝不聯絡
連履歷表都不給對方了
還有遇到某旅店薪水給三萬勞健保級距只保最低保額
還大剌剌寫合約書給你看底薪就是20008
其他是加班費全勤跟津貼,但是勞基法規定保額級距是所有薪資綜合並非底薪
原本覺得不錯的工作也是當場拒絕了。
在人力銀行上還是很多違法的商家
其實講那麼多你有多久沒去查看自己勞保投保級距是否正確,你的權利是不是被吃了
那麼辛苦工作保障真的符合勞基法嗎
先不管雙頭班的彈性工時(有良心的公司還有空班津貼),一頭班真的只有8個小時嗎?
或者像某工作上12小時給你三萬塊跟你說底薪是22k其餘是加班費呢?
有點離題了,重點你的工作不符合勞基法
無論那個縣市什麼職等
無論大公司小企業你會願意申請勞動檢查檢視你的雇主嗎?
手機排版請見諒,重點其實只有一開始跟最後
中間純屬情形發洩,無意引戰良性討論
作者: ninomya (☆Always be HOTTEST☆是)   2016-05-06 02:04:00
我懂你的想法,找工作這陣子也覺得高雄一堆慣老闆一堆月休四天六天還超時工作給23k含全勤的= =+
作者: a3838426 (Shane)   2016-05-06 08:42:00
高雄最近工作真的不知道再扯什麼,而且你還有空班,等於一天的耗在那了
作者: JohnCenaRiz (日)   2016-05-06 10:54:00
真的還在四六天的我真的不懂他們的時代到底還有沒有電視資訊還是老闆只看29頻道,大概只想騙騙高中生去上班吧
作者: saram (saram)   2016-05-09 02:14:00
台灣的小企業一向走取巧路.他們面對工資政策採取巧變.說給三萬元.事實上只是22K.但是讓你在錯覺上領三萬.而那八千元是你額外加班(超過240工時)所得.而傳統上台灣人愛面子,對別人聲稱自己月入三萬.這樣造成了多重誤解.在台灣工業起飛階段,就有廠商把本薪與加班費等分開算.徵人時強調月收入幾元.但那並非本薪(俸).你要想領那麼多一定要論班或加班.否則你連工作都保不住了.廠商考慮是訂單有出貨時限壓力,和經營的利息負擔(以往利息很高的)所以他一定要把一個人當1.5人來運用.但是應徵的人知道這個,他沒有選擇餘地.後來就出現了長工時的文化了.其實這沒有欺騙的問題.是員工事先清楚而認命的.現在市區的機車行都是長時工作,老闆與員工一樣賣命賺錢.但是消費者的你,不也是滿意?(你下班去修車,他在等候你)那修車的員工,誰強迫他?你.
作者: botopc (大男孩)   2016-05-10 12:57:00
用機車行來比喻不完全合適 傳統機車行通常是老闆一家就住在那邊 是受雇員工的工作時間才受爭議
作者: kukuchan (Claire//想養貓Q_Q)   2016-05-11 15:33:00
我現在待的我上次直接說這樣不是不符合勞基法嗎?對方還回我 對啊就是不符合啊但還是有人要做!然後我也準備走了!
作者: amandalts (good to go)   2016-05-11 23:24:00
級距也不是保全薪的保額+1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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