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詩經‧國風》之植物與女性婚前生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作者: gracesa (grace)   2011-04-17 08:49:00
四、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周禮‧地官》記載媒氏一職,而「媒妁」據《說文》之解釋:「媒,謀也,
謀合兩姓者也。」「妁,酌也,斟酌兩姓者也。」中國從神權時代進入禮文時代,
婚姻制度經過「不媒不聘」的亂婚,以及「寇匪婚媾」的搶婚,後來隨著禮治需
要與文明進化,聘娶結婚始應運而生。自彼時起,男女婚嫁需有「父母之命,媒
妁之言」,所謂「男不親求,女不親許」,否則就是私奔,是不為社會所接受的。
例如<衛風‧氓>:「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將子無怒,秋以為期。」是女子對
於前來議婚男子表示婚期即將拖延之歉意,至於為何呢?乃「子無良媒」也。沒
有媒人前來說合,故不敢自作主張,而怕的就是違逆禮俗將受眾人歧視。顯示在
聘娶制度下,縱使男女私下相愛至難分難捨,若要論及婚嫁還是得靠媒人牽線與
父母答應不可。
至於<國風>植物反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者,據表二歸納:首先<邶
風‧匏有苦葉>描寫女子在河邊等待愛人前來說媒,而「水」為禮的象徵,即使
有「匏」可讓她繫在腰間,即使有船夫對她招手表示願意載她渡河,但她至始至
終都謹守於禮不逾矩。又<鄘風‧柏舟>是首忠於愛情的少女為爭取婚姻自由的
呼聲,她以「柏」舟比喻兩人對於愛情之堅貞,可是其父母不喜歡她的愛人,是
以愛人只能在河中漂浮(在「禮」中束縛)無法靠岸,她也無法搭上。而在此扮
演唯一橋樑者便是「父母之命」了,這種禮俗從五帝時即開始 ,顯示在孝的範
疇下結婚是應尊重長輩意見的。其次<鄭風‧將仲子>是位羞怯女子對情人的勸
阻之言,在未得到父母應允與男方派人前來說媒之前,行為應收斂些才是,切莫
壓折里樹「杞」、牆樹「桑」與園樹「檀」而惹人非議。再其次<鄭風‧東門之
墠>以「茹藘」此紅色染料為女子未嫁常服之色代稱女子,然此女與前述三者大
不同,所謂「豈不爾思?子不我即。」是詩中女子最後因為太想念對方,竟主動
跑去了。故《詩序》曰:「<東門之墠>,刺亂也。男女有不待禮而相奔者也。」
突顯出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其後果是遭人嚴重指責的。最後,<齊風‧南
山>以「麻」此西周重要作物在種植前必先鬆土,比喻婚嫁須有「父母之命」。
又<齊風‧南山>與<豳風‧伐柯>皆以婚禮不可無「木(薪)」供燭,而伐木
不可無斧,象徵婚姻不可無「媒妁之言」也。
總結上述<齊風‧南山>、<邶風‧匏有苦葉>、<鄘風‧柏舟>、<衛風‧
氓>、<鄭風‧將仲子>、<鄭風‧東門之墠>到<豳風‧伐柯>,我們可知《詩
經‧國風》時代東起黃河下游的齊國,中經黃河北岸的衛國,西至黃河上游的豳
國,雖屬不同區域、不同年代,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聘制禮俗流傳其間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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