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連做了16-17年現場投票所的人員
做到最後一次,真的是職業傷害程度,我再也不做的決心XDDD
有人說這兩千元好好賺,我想先跟那些酸民說,哩來哩來....
每次要辦投票
每個里情況都不一樣
畢竟以雙北高密度人口來說,一個里的人口數通常分成2-3個投票所
如果旁邊有中小學,場地就很好借(公家場地)
里內有活動中心,基本上一個投票所需求就先解決了
但仍很有可能要再找至少一個以上的投票所空間
請問,這時該去哪找?
還好台灣人到處都有神,教會、宮廟,大部分都肯借
(前提是事後要復原場地不讓雙方困擾)
但也有可能這次雖然很好借到,下次對方也肯借
但動線曾被選民譙過
就算你弄了無障礙坡道,票所沒弄在一樓的,鯛就是會ggyy事前事後吵到你崩潰
就算一樓,因為台灣容易下大雨,有些稍微墊高要爬兩階,也是可以譙你的XDDD
有的教會宮廟是在地下室或是二樓,一樣,跟你吵XD
真的超級衰,啥都借不到,就是找大一點的民居,譬如某某大廈社區的某個公共空間
但一樣,造成人民不方便,還是要罵你.... = ="
但這就是台灣可愛的地方,我們可以不斷要求公務機構努力做到讓人民舒服為止XD
再來講一下投票所的工作
基本上,這些場地都是選前一天傍晚才願意借你的,所以大概只有兩個小時能佈置
能幫忙的工作人員,選前一天就要去佈置會場
現場負責的主任委員,要模擬好隔天投票日所有可能的SOP,
避免出現動線或是工作區的問題
(尤其是如果遇到壞人跑進類似宗教場所說要借廁所,趁機偷你擺一邊預備的選票)
投票日當天,雖然投票是八點開始,
但工作人員基本上,越是要負責的,基本上六點就已經在票所了
(所以基本上,主任委員忙一次投票工作,大概要連續好幾天都是爆肝狀態)
打工的,七點也要到(除非你喜歡被人下次列為工作人員黑名單,七點30再到XD)
七點抵達後,主任委員都會準備好早餐給大家,讓大家邊準備工作邊狼吞虎嚥解決早餐
8-16時,雖然就跟開店一樣,一下人多,一下人少
但每個人都要基本上要做好基本工作分配,以及支援別人臨時有狀況的備胎工作
像是,某A工作人員的戶籍在隔壁區,要選區域民代票,
照理來說,主任委員可以拒絕工作人員離開工作崗位上的
但台灣是一個很尊重投票這神聖的權益
所以若是能在30-50分鐘來回的話,主任委員會看離峰時間,讓A工作人員去投個票
但也要看狀況,這是在教育訓練時,主任委員都會先跟工作人員們說好
同時, B工作人員就要趕緊補上A工作人員短暫的崗位工作兼任
一樣的,遇到中午吃飯時間,也是大家輪流放飯
甚至有時要等到便當都涼了,兩點才輪到吃飯 T.T
下午四點準備要開票了
這時只有3分鐘左右的快速變更工作區域的大搬風時間
要把投票那個有簾子的桌子拆卸掉
原本領票的工作桌,有的要拿來準備等之後唱票整理疊選票用的
有的要拿來隔離開工作區跟給一般民眾監看開票流程的區域
反正就是就地取材,主任委員腦子要很清楚也要很有經驗,事前SOP都要先做好
最晚最晚,16:05就差不多要拆封條打開投票箱了
(15:59進去投票的最後一個人,就要被拜託請留下來幫忙當見證人XD)
此時,確定一切都無誤後,每個人接下來兩三小時爆發小宇宙的工作就要火熱展開
女生還算簡單,大部分是被放在附誦選票後,在牆板上計票"正"字,
另一個女生則可能要重複確認有沒有過程聽錯,
填錯或是把拿起來唱票後的票,分類疊錯
男生此時就是畜牲用了XDDD
像我身高180上下的,手比較長的,就常常被丟去票箱前面,
撿起每張票,然後高高舉起讓所有人都看得到的程度,大聲唱票
有時人手比較夠的時候,從票箱撿起會多一個人,然後再交給我,我再高高舉起唱票
但也有可能像我最後一次被弄到受傷那次一樣,現場人手不足
我就要每張票都從票箱撿起,然後高舉一次唱票
以我那十幾年經驗,一個票所一種票,基本上就有1800張上下跑不掉
所以我這角色,要在短時間內,腰部上上下下1800次再乘以N次(看有幾種選票)
遇到G8一點的,有人把投完的票,折成祝賀小紙鶴狀,我還要拆掉,避免弄壞選票...
剛好我最後那次,就跟昨天一樣,一次選三種票,所以基本就是1800X3的折腰次數
(無法想像,之前公投十幾張,那次現場工作人員到底是怎麼熬過來的 你們辛苦了)
當高舉唱票完,牆板的人也要記"正"字,票就放到一邊疊好
某票箱開完,要像18銅人那樣,高舉起來給大家看,你看,這票箱都撿完囉~~
等某票種也都全開完,就要趕緊計算,然後公布這個投票所對這票種的選票結果
現場除了主任委員,也有監察委員數位(警察杯杯也有時要兼)
都是有SOP的
每種票開完,就要立刻連同廢票、未使用的票,逐一放到中選會的牛皮紙袋
然後整理過的選票,聯同統計單,一起黏貼在牛皮袋裡面,負責的委員們都要簽名
蓋上騎縫章
初步開完的第一張統計單,還要派人送回區公所(不能用打電話取代喔~)
這時要回報統計單的,也是找男生,像我以前騎車都用飆的,就常常委以此任
我都覺得我也算是當過烏伯億雌外送員拚速度拼單的概念了
(那幾任台北市市長,以及各區區長,都會把各票所開票最快跟最慢者,當成考績參考)
(所以我當時的主任委員都會拜託我一定要用拼命的方式搶快騎回區公所)
然後....
那些已經裝進牛皮袋整理好的選票,也蓋上齊紅章,
主任委員就會親自坐警車護送回區公所
當然,也有遇過一次,開完票清點總數時,發現少了幾張對不上
重複一直數每疊選票到底是不是有算錯
才發現原來是那屆市長票投票人資格與市議員票投票資格在那投票所不完全一致
(當時主任委員就是經驗不夠,事前沒記好這些數字....)
搞得整個投票所人仰馬翻,原本照其他投票所的下班時間大約七點多就能下班
那天弄到八點多才護送選票走,然後還被借場地的宮廟人員靠腰(因為他們想鎖門了)
隔天我們還要一早再出動一趟,去還原投票所,把東西撤回區公所倉庫
而當時那主任委員也因為菜,當年度考績就乙等了.....
並不是說投票所人員都無違法
但以現在台灣的民主跟公民素養,公務員的窄門
要像早年那個噤聲的年代可以亂搞已經很難再有了
也請大家多多體諒投票所的工作人員們吧
兩千元真的沒比在餐廳打工好賺
我那次之後,光是看腰傷,看了一個月,不僅花更多,
也很不好意思消耗到全民都很珍貴的健保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