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載於鳴人堂
石明謹 15 Dec, 2016
前陣子台灣足球代表隊在經歷一番苦戰,在兩回合的比賽之後,終於成功的擊敗東帝汶,
取得亞洲盃資格賽小組賽的參賽資格。亞洲盃比賽將在明年開踢,在階段性的任務過後,
陣容勢必會有所調整;有些球員可能會結束在國家隊的任務,明年也可能有新的球員被選
入,這都是在運動領域中的常態。
但是在部分選手已經確定要退役,不再參與國家隊的比賽之後,足協竟然要求離隊的球員
必須交回他們的球衣,不能自己保有。過去也曾經發生過台灣國家隊比賽,賽後對手依常
見的國際慣例要求交換球衣時,被我們的國腳拒絕,原因正是為了節省經費,每位球員僅
發給一套球衣,跟對方交換之後,下一場比賽就沒有球衣可穿了;雖有少部分球員還是會
跟對手禮貌性的互換,或是將球衣送給場邊的球迷,但代價是必須自己支付這件球衣的費
用。
如果說在經費上撙節而不鼓勵選手交換球衣,或許還可以理解,但是選手離隊之後要將自
己穿過的球衣繳回,就未免太匪夷所思,繳回的球衣難道是要給下一位選手穿嗎?如果尺
寸跟背號不合怎麼辦?誰要穿別人穿過的舊球衣上場比賽?現在偏遠鄉鎮的貧困小學球員
都鮮有共穿球衣的現象了,顯然沒有這樣的道理。
經過立法院許智傑委員的質詢之後,足協方面表示收回球衣,是怕球員拿了球衣亂送人做
公關,會影響球隊的形象。只是這個邏輯奇怪的是,球員把自己的球衣送人,會影響什麼
形象?就算有這種可能性,難道我們就應該把自己的選手當成賊一樣來提防嗎?這些國手
真的貪圖那不值一提的球衣價值嗎?
何況國家隊給球員的球衣,也不過是主客場加起來兩三套,甚至只有一套,也不是給他兩
三百套,是要如何亂送人做公關? 對於球員來說,這一生最榮耀的事情,或許正是能夠
穿上國家隊的球衣,代表國家在國際賽場揚威,這樣一件重要的事情,偏偏在台灣這個光
怪陸離的島國,選手小小的一樁心願也無法達成。
許智傑委員要求體育署一定要將球員的球衣送還給他們保有,結果更可笑的事情發生了,
球員收到協會退回的球衣,並不是原本自己出賽時穿著的戰袍,而是一件全新的,而且沒
有印上背號的球衣,這件球衣豈不是完全沒有意義?如果選手自己想要一件新球衣,自己
花個八百一千購買即可,既然不是選手當初在國家隊的球衣,送回又有什麼意義呢?顯見
足協從頭到尾都沒有搞懂問題的核心為何,也從來沒有搞懂球衣對球員的意義。
一件球衣的成本只需要幾百元,對於足協每年所花費的數千萬預算來說,只是九牛一毛,
這樁小事卻正凸顯了足協從來沒有尊重到選手真正的價值,其實選手並不是在乎那件本身
並不值錢的球衣,而是球衣背後的那些奮鬥過程、酸甜苦辣、榮辱與共,是那種背負國人
期待的使命感,是那種站在賽場上的成就感,這個國家從來沒給過運動員什麼,他們努力
一生為國效力,不就是為了這點微薄的榮譽感而已嗎?
過去幾年我們都在討論如何提升球員的待遇,如何讓選手受到禮遇何保障,讓他們有尊嚴
的為國家出賽,如今看起來都像個笑話,為國出賽連一件屬於自己的球衣都沒有,還談什
麼待遇與尊嚴,還當什麼國腳?你還會勸自己的孩子參與足球運動嗎?還是早點回家洗洗
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