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是怎麼說的
http://ppt.cc/BjwO著作權法第61條規定,「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貼文章不過就二種情況, 一種是覺得對那文章有些心得或想法所以貼個連結附上自己想說的東西, 另一種是覺得這文章寫的好, 想給人家看。原原PO明顯不是第一種, 他根本沒自己的論述在裏面, 說是怕智產權, 部份引用就沒這問題了? = = 當然他沒違反版規, 但是花個一行推文抱怨一下也是合情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