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來說,你剛好15號開始,一般直接對半分吧...
之前幫忙長輩算薪水時我記得有好幾個算法,
因為照勞基法,規定蠻雜的...
※ 引述《day90259 (阿笨)》之銘言:
: 主題:想問全職不足月薪資算法
: 燙手山芋!領完錢也簽了名,當下與資方溝通不攏,拍了工資表與打卡表想從勞工局這邊檢
: 舉資方盼能調解,不曉得是否可行,雖然增取的工資不是大錢,但對我來說也是付出認真勞
: 力的啊!
: 望請各位大大給我一點建言。
: 工作性質:全職
: 工作內容:美工設計
: 工作總天數:12天
: (7月15、16、17、18、{假日19、20}、21、22、{颱風天放假23}、24、25、{假日26、
: 27}、28、29、30、31)
: (上班第二天7/16在家工作,研習indesign製作書籍的軟體並製作工作案子,上班前得到老
: 闆娘許可也算為工作天。)
: (還原當時情形:上班第一天得知要製作書籍,應徵時已告知軟體indesign並不擅長,需要
: 前輩稍為帶領一下,下班前卻得知兩位同事隔天走人,因此無人可帶領情況下,為解決日後
: 必須面對道到製作書籍的問題,第二天上班前致電向老闆娘提出此問題,商討怎麼解決。老
: 闆娘認為無人會此軟體、公司又需趕緊完成此書籍的狀態下,應許讓我在家中研習此體。)
: 實際打卡天數:11天
: 上班時間:8小時/天( 8:00~12:00 ; 13:30~17:30 )
: 福利:
: 1/保勞健保
: 2/周休二日
: 資方在談薪資時允諾勞方第一個月可實拿25000
: 第二月薪資即可調漲。
: 離職原因:八月份須請假8天
: 提請假時間:7/30(請假不成,老闆娘提及做到此月底結束。)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1下午前往公司現領薪水
: 問題一:原本應給予工作天數的7/16(第二天),反稱老闆認為美工求職,軟體本身應必
: 備,不應公司提供天數予以再學習。因此這天不算。
: 我:這是老闆娘自己答應可以的,並且求職時也有告知資方書籍並不擅長製作的狀況,東西
: 又急的必要性。公司美工走光,剩我一個,我僅是站在解決問題的角度提出再家研習製作的
: 方法,並且與老闆娘達成共識才沒去的呀。老闆怎可這樣說根本不合情宜。
: 問題二:原本應予的實拿25000,卻辯稱為是23000+2000全勤,然後因此月不足月扣除兩
: 千全勤,薪資由23000除以天數30天做計算
這個要看有沒有證據,一般全勤都是外加的獎金,不能算在內。
以下我用本薪25K去算
: 23000(月)/30(天)=767/天
: 767/8小時=96元/小時(what...!?
: 767 元/天 x 11/天(實際打卡天數)=8437元/11天
正職來講,那個休假算是有給薪的,
印象中按照勞基法規定,上工六天要給休一天(不足六天好像也要給一天?!)
(法條我忘了,要翻...)
你實際上工12天,至少休兩天,所以至少要給薪14天,
也就是25000/30 *14 = 11,667
沒記錯的話,這是基本的...
我們家之前對某些比較好得離職員工會用別的算法,
七月整個月扣掉原定的假日要上工23天,你實際上工12天,
那就是25000/23 *12 = 13,043
當然我不保證我們這樣算一定對,不過你前雇主的算法也太靠北...
而且這拿去檢舉絕對成立。
: 扣除健保672元(為何還要自己付?
薪資有分勞保、健保、勞退(新制6%)
勞健保有分公司負擔的跟員工負擔的,
公司負擔就是看你投保哪個級距的薪資,公司額外繳給政府的保費,
員工負擔也是看級距要員工自己繳,不過大多是公司代繳代扣。
至於勞退就是公司提報多少,額外撥6%繳到勞退基金(應該沒錯)
我記得有一個公式在算,不過現在大多用查表的。
http://www.bli.gov.tw/sub.aspx?a=2fJJ92KdPgw%3D
http://ppt.cc/rEgs
你的不到一個月,勞健保要分開算,
健保只要有保一天,就要繳一個月,勞保以天計算,
假定你的投保級距是25,200,那健保就是371
勞保一個月是478,七月有31天,你實際投保應該是17天,要繳262元
加上健保371總共要自付633
其他都是公司要付的,就不算了...
基本上數字差異有一點大,可能要去相關單位調資料才知道
http://www.bli.gov.tw/sub.aspx?a=lsnxVtMaDfw%3D
基本上你的本薪25K,投保一定是25200,如果不是,或日期不對,
都是可以檢舉的
基本上,會低報就是想要偷勞健保的支出,
不過相對扣繳憑單上面的數字也會跟著低報,
營業所得稅可以扣得就少了一點(小公司數字不大,發票多報一些支出就還好)
...
大概這樣,先睡,有空再補完
: 實拿7765元
: 並在薪資表上簽了名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完全不曉得老闆娘會來這招,也對勞基法不了解。只是就換算薪資1hr僅95元情況,覺得
: 超級不合理啊。
: 如果我知道第一個月是按30天算天數,老闆娘不合理的算法,我幹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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