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才] 勇敢吧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 ChiKyuu (大根妹你說怎麼辦)   2014-08-08 13:06:07
公司的事讓大家費心了
我是這間公司的負責人 Bani
這位的確是本公司的離職同仁,目前正在當兵,
其實到他離職為止不知道他對我有這麼多想法,
沒有照顧好實習生,責無旁貸,
有些部分想和大家說明一下,
1.第一個月的確是有減薪做了錯誤示範跟大家及社會抱歉。
但BS0824上手後第二個月馬上調回原本薪資,
而後續在公司體制更健全時也補了勞健保和調薪到35k以上,
有加班的月份甚至發到55k。
並不是刻意要壓榨員工,當公司有賺錢都有回饋給員工。實習生也一視同仁。
2.新創公司真的沒辦法負擔太多教育成本開課讓實習生上,
因為看BS0824有潛力,讓他自己學習,開發時也讓他根據自己的狀況報時間,
也把所有公司開發過的source code讓他參考,不會的時候都可以問。
根據個人的經驗有案子,有source code,有人可以問,有stackoverflow
是最好提升實力的方法。
事實證明我並沒錯,BS0824現在很不錯,可以獨立完成中型的ios案子,
跟外面的ios開發者比起來,我覺得他做的品質會好很多。
3.從去年底到今年把個人用的機車借給BS0824借了半年多。
在租屋處用我的PS3全破了GTA 5兩次以上,他在玩的時候我從不跟他搶,
我為人並不小氣。
4.去年公司尾牙是吃龍蝦一人1.9k, BS0824的離職聚餐是吃大閘蟹一人1.2k
也許不多,吃飯、唱歌能給的儘量給。
5.我們公司從來沒招過無薪的實習生,也從來沒想要這麼做。
甚至當初BS0824從金門飛過來的時候,機票錢是我要求公司幫他出的。
6.網站也許傷眼,但上線與否是公司政策,絕非胎死腹中。
7.Macbook pro是否用公司資金購買,身為負責人和主要出資者的我不需要跟任何人解釋。
另外Dell 24吋的螢幕的確比較大比較好開發。
很抱歉,需要用版面向大家澄清,
我一直秉持著將心比心,體諒員工的心態在經營,
過程中變動也許很大,但薪水絕不虧欠員工,也不讓員工吃虧,
規格變動難免,客戶說改就改,我也儘量幫員工擋,也不以責任制要求員工加班修改,
創業兩年多至今,分分合合,南征北討,最近終於是比較有搞頭了,
換了辦公室,買了一台Dell 2413顧顧眼睛(當然也有買給員工)居然被酸,
有點難過。我會繼續努力,我不希望創業就是勞資對立的關係。
有錯的地方我會改進。做不下去我會收,不會勉強員工。
在這裡也鼓勵其他創業的老闆們繼續堅持下去,不要變成刻薄的老闆,
要賺跟員工一起賺。
以上所言都是事實。
雖然PTT只有ID,
但大家可以用勇敢吧智慧科技去商業司網站查負責人就是我本人。
另外BS0824有話可以私底下講,如果覺得公司還需要補貼你的也請提出,
大家還可以當朋友,公開的地方討論對敝公司的形象有影響。
聲明文是為了怕只有一種說法有失公平,BS0824若刪文後,本篇也跟著刪。
感謝各位先進的意見,我們公司知錯必改,目前的新進員工也都有配置電腦和測試裝置。
至於勞基法的部分公司有和BS學校簽訂實習合約,獎金是13k,並不違反勞基法。
當然考量到生活除了第一個月外其他月份的薪水確實有20k以上,
35k 55k也是確實有發的。會繼續檢討疏失修正,再次感謝各位。
※ 引述《BS0824 (Bright_Sky)》之銘言:
: 這家公司,裡面員工真的不錯
: 至於長官好不好,就見仁見智了
: 我就以過來人身份,說說我在那家公司工作的一部份經歷吧!(兩個月前離職)
: 想進去的設計師/工程師/實習生,可以參考一下
: 當時公司長官有兩個:
: 1.出資者
: 2.負責人
: 剩下都是同事,通常我們都是對上的窗口都是對負責人
:
作者: sing10407 (阿U)   2014-08-08 13:10:00
作者: lovdkkkk (dk)   2014-08-08 13:10:00
(y)
作者: y2468101216 (芸)   2014-08-08 13:12:00
推有解釋 但是你有給員工電腦嗎?
作者: firzendragon   2014-08-08 13:13:00
作者: y2468101216 (芸)   2014-08-08 13:13:00
測試設備有給嗎?
作者: mp19990920 (郝渴連)   2014-08-08 13:14:00
你公開的要求他不要公開討論....無言
作者: andymai (人生只有一次)   2014-08-08 13:15:00
不要公開討論是對的啊~除了當事者和公司的人~誰知道他們說
作者: Y78 (Y78)   2014-08-08 13:16:00
有解釋有推
作者: andymai (人生只有一次)   2014-08-08 13:16:00
的誰對誰錯?光憑這樣隻字片語就要評斷~實在有失公允
作者: ChiKyuu (大根妹你說怎麼辦)   2014-08-08 13:17:00
現在的新進員工有配電腦了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4-08-08 13:43:00
為什麼要不讓人討論? 你可以提出你的觀點如同他一般
作者: kusoayan (Bert)   2014-08-08 13:44:00
看樣子實習生自己也有點問題?都一起玩 PS3 了XDDDD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4-08-08 13:44:00
這不是你們兩個人的私事 而是關係到未來可能加入貴公司求職的權益
作者: vi000246 (Vi)   2014-08-08 13:54:00
接下來換BS答辯了 坐等風向
作者: superpai (超級白)   2014-08-08 13:57:00
看起來開發iOS 沒配iPhone 這點沒反駁
作者: bug001 (好想反串啊啊啊)   2014-08-08 13:59:00
被直接無視了,有點可惜個人覺得借車騎和公司對人好不好不該混為一談借玩 PS3 和公司對人如何也不該混為一談
作者: justdoitmmo (伊劍)   2014-08-08 14:01:00
看來我部門算佛心,開發iOS每代iPhone都買一支
作者: bug001 (好想反串啊啊啊)   2014-08-08 14:03:00
我部門是補助一半或有公用二手機可借,每一代也是一支
作者: snipe   2014-08-08 14:11:00
你原文寫的實習生薪水超低,然後又說可發到35甚至55k,不是很奇怪嗎?然後說有教育訓練,又說看你資質好可自行學習摸索?你敢po,不覺得B大公開討論有何不可,兩篇看了我還比較相信他
作者: summerleaves (內湖全聯先生)   2014-08-08 14:17:00
如你所願 http://goo.gl/dUjHgU 是詹兄本人嗎??
作者: michaelchen1 (麥克麥克)   2014-08-08 14:17:00
我也是比較相信勞方之前也是有應徵APP公司叫我自備
作者: waterdisney (想要征服的世界)   2014-08-08 14:17:00
如果一起玩ps3還這樣捅你 問題很大了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14-08-08 14:17:00
就算這篇文章全是真的,不小心做錯事情就減薪的舉動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14-08-08 14:18:00
真的是很糟糕的作法。要是我我也會離開這種公司。真的不要用減薪這種方式,觀感很差,明明達到目的的方法有很多種。
作者: summerleaves (內湖全聯先生)   2014-08-08 14:19:00
糟糕 剛剛資料沒貼到 只能貼到門口 大家自己查吧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14-08-08 14:25:00
更不用說勞健保那段,觀感超差。慢慢補也可以講得很對。一進公司就要幫忙勞健保,不是最基本的嗎。還一堆藉口。新創公司可以福利低,但不要連最基本的都沒有吧。這篇文章就不要刪文,讓大家笑久一點。
作者: manlike ( )   2014-08-08 14:28:00
蠻有趣的 XD我覺得完PS3那個還蠻特別的,你們感情應該很好才對 XD
作者: ping1777 (Yrolg)   2014-08-08 14:35:00
借ps3就算心胸寬大喔XD?後面幾點也是官腔回答lol
作者: a47135 (金屬史萊姆)   2014-08-08 14:37:00
勞基法26條規定,老闆不得自員工薪水中以任何名目扣薪
作者: jerry74 (jerry74)   2014-08-08 14:37:00
查他ID就找的到學校跟姓名了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4-08-08 14:37:00
說實話 那些私人的交情反而根本沒必要拿出來講
作者: a47135 (金屬史萊姆)   2014-08-08 14:38:00
連勞基法都當沒看到的公司我一點都不想信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4-08-08 14:38:00
私底下的交情借車借ps3是你們兩個的私事,和工作無關
作者: snipe   2014-08-08 14:39:00
不合勞基法扣薪 沒勞健保的公司,借個PS3值得說嘴?
作者: a47135 (金屬史萊姆)   2014-08-08 14:39:00
樣,就是想不出來有啥福利才扯週休
作者: snipe   2014-08-08 14:40:00
支持B大不刪文~支持B大公開討論,最好你也有骨氣不要刪
作者: Wolfken   2014-08-08 14:40:00
開出18000這種低於最低薪資的薪水實在沒什麼好講的當然創業有創業的辛苦,也是該鼓勵多創業,但基本的勞基法還是要顧,真的拿不出太高薪水那就option多發一點,真的成功大家一起賺,失敗了也沒損失,起碼給人拼的目標吧
作者: kangta0819 (嶄新)   2014-08-08 14:58:00
就我遇過台新創公司來說還是不要抱太大期待
作者: oscar721 (有小公主就夠了)   2014-08-08 14:58:00
新人沒人帶 然後出包了還扣人薪水...這怎麼辯都沒用了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4-08-08 15:14:00
實習生說被扣薪到<15000
作者: shortoneal (不告訴你咧)   2014-08-08 15:16:00
講東講西就是沒提到錢的部分
作者: linfish (旅程)   2014-08-08 16:20:00
因為看...有潛力,讓他自己學習 自己學習 呵呵
作者: yushiung (shawn)   2014-08-08 16:27:00
這不是直接承認自己沒幫員工保險 想要被告嗎?
作者: oherman (qq)   2014-08-08 16:31:00
退休金應該也沒依法提撥
作者: jyunwei (jyunwei)   2014-08-08 16:34:00
是不是發生什麼事吵架啊感覺本來交情不差
作者: giantwinter   2014-08-08 16:54:00
版主M
作者: leslielion   2014-08-08 17:04:00
公司負責人自己跳出來爆料公司違反勞基法,來朝聖一下XD
作者: mmiikkeea (mike)   2014-08-08 17:30:00
Bravebot 加油!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8-08 17:55:00
本來打算文末有說保留法律追訴權就準備要酸 不過看來還ok
作者: ooooooo (感覺銜接最重要...)   2014-08-08 18:06:00
3 跟 4 有吃吃喝喝的福利 平時主管跟下屬交情看似不錯感覺還不錯阿 當然扣薪到 15000 真的很糟糕
作者: dreamtime09 (唉....)   2014-08-08 18:42:00
好想應徵喔,可惜我是只會java基本的新人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14-08-08 19:05:00
請問您這篇文章所說的,當初在找實習生時有明確說明嗎?若都有明確說明,我覺得這間公司很好啊。可能最大的問題是,當初沒明確說明這些,造成雙方誤會吧
作者: kinanson (kinanson)   2014-08-08 19:12:00
光扣薪就over了,如果賺不了錢就收起來,反正台灣勞工也在流失中,不然就大方點,而不是壓成本來比價格,越壓只會越低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4-08-08 20:35:00
你第一個月扣的薪水有還別人嗎?後來調回原薪是後來的事不該扣的部份本來就要還給別人現在的新進員工有配電腦了-->所以之前確定沒有
作者: a47135 (金屬史萊姆)   2014-08-08 21:19:00
UCCU
作者: chester06 (chester)   2014-08-08 21:21:00
模擬器跑app怎麼解釋? 還有扣薪是最惡劣的手段..
作者: frank60116 (髮藍客)   2014-08-08 21:42:00
雞排準備好了!
作者: okstephen1 (ㄌㄩㄝ)   2014-08-08 21:43:00
臉好腫喔 福利不堪到連私人交情都要拿出來說嘴
作者: apley (佛渡有緣人)   2014-08-08 21:43:00
看了事主回PO後, 我深深感覺你這文自盡吧.. XDDDDD
作者: Wolfken   2014-08-08 21:53:00
就算你說加獎金有超過基本薪資也不行呀,因為勞保要報本薪你勞保本薪報18000還是違法
作者: mathrew (Joey)   2014-08-08 21:56:00
再怎麼樣 減薪就不對 不過至少還有道歉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4-08-08 22:00:00
至少還有道歉-->多扣的部份還是要還..不是道歉就不用還
作者: snipe   2014-08-08 22:22:00
本版沒有噓 不然…希望這篇不朽給以後應徵者都可google到~
作者: jojopo (Trakke)   2014-08-08 22:45:00
"將心比心,體諒員工" 哇塞..
作者: appleboy46 (小惡魔)   2014-08-08 22:54:00
我想你第1件事情要做的就是把尚未給的薪資都補還吧我想這不需要員工向你提出吧,請主動做這件事情
作者: fanlander (letmesay)   2014-08-08 23:00:00
補噓
作者: KiroKu ( who)   2014-08-08 23:01:00
看完只覺得他講得沒錯..
作者: starericc (用心完全被抹殺\)   2014-08-08 23:06:00
^^
作者: dscandy1119 (豪豪)   2014-08-09 06:16:00
看一看唯一能看的只有回文還算冷靜 其它.........不管你在腦海中如何修釋都改變不了現實啊~
作者: lovdkkkk (dk)   2014-08-09 22:55:00
好壞是一回事, 敢接露身分回文就很棒了, 起碼光明正大(不論是光明正大的 "什麼" ...)上文的 "什麼" 指的是 好 or 壞, 不要想歪 @@"
作者: supersnoII (想い出は溶けない..)   2014-08-10 11:09:00
看這回文的內容思路 會覺得比較適合當公務員..
作者: blabla123 (念不停 煩不煩?)   2014-08-11 22:21:00
別刪文啊!
作者: ppc ( )   2014-08-12 12:06:00
說真的 整篇看下來的感覺就是 該給的沒給 然後給人一點小恩小惠就要人當奴隸 頗ㄏ
作者: leondemon (狗狗)   2014-08-13 11:12:00
謝主隆恩style
作者: meteor260 (犀牛)   2014-08-13 17:29:00
我借你機車ps3你來幫我寫程式好不好, 覺不跟你搶, 我為人不算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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