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uest2008 (guest)》之銘言:
: : → nenpow: 要說出錢的最大隨便你,別誤導 09/07 10:59
: : → superpai: 顯然 reviewer 不會是付薪水的人 09/07 11:01
: : → StubbornLin: 如果軟體開發方法憂劣討論可以簡化成出錢的最大 09/07 11:02
: : → StubbornLin: 那也沒什麼好談的了 科科 = .= 09/07 11:02
: : → StubbornLin: 不管系統設計 或是風格的選擇 背後都有很重要的要素 09/07 11:03
: : → StubbornLin: 就是 "為什麼?" 今天這設計為什麼這樣做? 09/07 11:03
: : → StubbornLin: 為何用 the one true brace style? 09/07 11:03
: : → guest2008: 事實就是這樣.出事上面的頭頭就會推給下面的..你幹嘛當 09/07 11:04
: : → guest2008: 壯士? 照他的意思做就好.你程式碼寫很有效率又不會加薪 09/07 11:05
: : → robler: 如果想在同一家公司擺爛到退休的話照樓上講的是沒錯啦 09/07 11:06
: : → guest2008: 一切都要看公司有沒有挺你..挺你或你是紅人就可以革新 09/07 11:07
: : → robler: 問題只是在那樣做會變成沒競爭力 想跳槽加薪就不用談了 09/07 11:08
: : → guest2008: 你可以果斷馬上換公司.不用撐一段時間才換 09/07 11:10
: 好多年前,我也曾經跟某公司的軟體顧問嗆聲過,
: 那時候我也是新人,到公司才兩個月(公司試用期是三個月),
: 第二個月我就把公司給我的任務完成了,
: 而且這個職位已經換過三個人,前三個人都失敗離職了,
: 我是第四位處理這個專案的。
: 顧問問我是怎樣做的,我就跟他說我怎樣做怎樣做,
: 結果他就跟我說,你怎麼這樣做?我跟他說:
: 你跟我講的方法不可能完成任務,一定要用我的方法。
: 結果當天我就跟他大吵一翻,辦公室的人都在看我跟他吵。
: 然後結局,我就被老闆叫去他們的辦公室,他叫我"馬上"離開。
: 我也很嗆阿~程式人都會會自己腦筋想出的東西,認為是藝術,
: 但結局就是我上面的結局,人家一點也不賞臉。
: 事實我到今天我還是不會覺得我有錯,該堅持的就該堅持。
: 但你知道那個顧問的結局嗎?後來他被公司查到他跟客戶有一腿,
: 私下跑去接客戶的單,所以看到我沒照他的做(他的方法真的做不出來),
: 就馬上砍批我。 要是當時我能忍一下,過一個月後,就換我坐上
: 他的位置,我再搬出我的東西,就又是對公司有功人員。
: 我離開那間公司後,那段時間,後續又換了幾家公司,都做不久,
: 發現每間公司都其實都有不同的問題存在,
: 這些問題都會讓你內心很 XXOO,後來我就沒這樣頻繁換公司了。
: 經過一些事件,我現在的原則就是我能完成任務就好,
: 老大要你做什麼,不必跟他強辯,那只會讓你變成黑名單而已,
: 年終績效考核,你會被他做手腳,評比畢竟是他們在打的。
: 你都看得出有問題,那就是真的有問題,未來一定會爆(肯定爆),
: 你不用去當烈士,自然會有其他烈士讓事件激烈化,會有你想要的結果發生。
: 除非人家就真的很信任你了,或者你是紅人,或者公司沒有你不可,
: 或者那個人比你更黑,那你才可以這樣做,或跟公司做相關的建議,
: 要不然一般不會有好下場。
: 反正你真的看不慣,就換公司就好,總會有一間公司文化適合你,
: 如果現在待的公司待遇真的還算不錯,建議真的忍一下,不要當烈士,
: 人家叫你怎樣做就怎樣做,未來自然而然一定會還你一個公道。
看到你的故事之後,我個人有個質疑
你說照他的做法做不出來
那麼假如你忍住不跟他吵,你東西還是會做不出來吧
你當時不太可能能夠預知他會被查到有問題
要是被查到有問題的事情沒發生
東西做不出來一樣會被認為是你有問題吧
當你判斷事情會爆,也真的爆了
罪魁禍首未必會有事
可能真的會出事
也可能推給無辜的低階人員(像是工程師啊)
也可能推給離職員工
也可能被有力人士擋住(後台夠硬)
罪魁禍首出事只不過是各種可能性之一罷了...
你那故事就剛好顧問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