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新創慘痛經驗分享-碩榮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 eashin (信)   2016-03-23 20:19:09
(文長,大家對於新創公司有興趣在往下看囉)
一個新創的慘痛經驗,在這邊和大家分享。
前後和這間公司的負責人,合作過兩間公司,分為原公司和新公司。
以下為個人經驗分享,不針對人,把發生過的事情描述一次。
幾經思考還是決定要發這篇文,不能讓勞方每次都變成被蒙在鼓裡的人。
供大家參考,如果考慮此機會,想知道更多請私訊。
話說2014年三月多收到一封信的邀請。
說是新創公司薪資高於一般公司行情,蘇姓founder又在矽谷。
看了一下這個蘇姓founder的LinkedIn,好像待過美國的ebay和yahoo。
看似很厲害就想說可以談談看。
談了後說是資金三千萬台幣,預計要run三年,然後團隊裡面都是高手。
後來直到公司結束才發現根本一千萬都不到,蘇姓founder說都是出資founder的問題
之後加入原公司了半年後,這個蘇姓founder看原公司沒機會就跑了。
我2014年4月多加入,2014年9月他就正式閃人,說把整個開發的事情交給我。
留下另外兩個完全不懂技術的founder,他們三個人說是認識幾十年的好朋友。
可怕的是,他現在想再開新公司。
LinkedIn竟然敢寫在原公司兩年多CTO的經驗,直到2015年底。
重點是他2014年9月後就沒在管事了,而且原公司2015年7月就解散了。
第一次感受到原來履歷可以這樣子寫。
如果真的要說他在這期間有做什麼,就是網站上一直有掛著他的名字吧。
這也是為什麼我一定要寫這篇的理由。
想說第一次換工作至少也要在努力嘗試一年在走。
只好留下來繼續幫助其他的founder,讓整體團隊有辦法運作。
時間點到2015年3月,等到快滿一年提離職後。
這個已經離開的蘇姓founder和我說:他在大陸談到一筆funding。
第一年一千萬美金,第二年三千萬美金。
希望我先留下來幫忙,等他新公司開始了後可以再找我過去。
同時4月開始原公司也正式把我掛名到管理職,薪資也調回我原先應該有的狀態。
就從2015年4月和我說整個案子已經談的差不多,再來只是等錢下來。
從期間就說過一兩個月會比較明確,和他詢問狀態後就說大公司資金調度較花時間。
就這樣從3月多等到7月,原公司其他的founder也幹不下去了,決定要把原公司收起來。
(平衡報導,5月左右我有和他說我真的快待不下去,他有說可以考慮其他機會。
但那時候他說的很肯定,心理覺得會去他那邊,也不想面試浪費其他的機會)
直到公司收了之後,他開始態度變成說現在狀態很不明朗。
問我說加入有可能薪水也領不到,問我要不要繼續參加?
我心中萬般無奈,但也想說在相信他一次。
9月份正式開始,從原先已經拿到資金,變成做別的題目present提案。
然後做的東西也完全不一樣,9月說10月提案會明確。
做了prototype提案後,錢也還是沒拿出來。
然後就說11月要成立公司,搞半天還是沒有動靜。
叫我找朋友加入,說什麼要給一級軟體公司的薪資水準。
結果我朋友開價年薪N被reject,他後來去其他公司也是輕鬆拿到更好了。
我從提案App,招募網站,到整個知識管理系統,AWS的架構,都做到一個可以運行的階段。
他當初承諾的事情,一樣都沒有達成。
問他當初承諾東西的進度,<他竟然說那些都不是承諾>。
然後和我說當初有可能連薪水都拿不到,你不是應該要知道這個風險?
直到1月我終於受不了,決定要離開。
找到的最好新創的package也有比他給我的年薪還多30萬。
不過,後來還是不夠有信心就沒去了,畢竟職涯機會已經被這位蘇姓先生浪費了兩次。
目前去了一間我很喜歡較成熟的新創,薪水雖然不是最高的。
可是至少產品與公司執行力都很棒。
他最近在台灣成立新公司要重新開始招募。
我發現這位蘇姓founder,竟然敢在LinkedIn上寫他在原公司新創掛CTO有兩年多經驗。
一個2014年9月就淡出不幹,總共也只做了不到10個月。
充其量也只是當consultant,和其他founder討論怎麼把公司關起來。
根本幾乎沒在管事,把原公司所有的失敗都推到另外兩個Founder身上。
最後竟然是這樣在經營履歷,真心覺得實在是太扯了。
希望大家在加入這位蘇先生的新公司前好好思考。
選新創公司最重要的就是老闆的誠信與執行力。
找了一群RD,當co-founder和CTO半年就不幹,這樣的心態,每當想起還是覺得傻眼。
他的說法呢,這一切都是新創的風險。
新創可以失敗,可是最怕就是支票亂開,餅亂畫的人!
兩年職涯分享,給大家參考囉!
作者: Hevak (Arthow Eshes)   2016-03-23 20:25:00
囧....辛苦你了
作者: sing10407 (阿U)   2016-03-23 20:25:00
要練習分辨是不是空頭支票的能力
作者: lance8537 (小砰砰)   2016-03-23 20:28:00
好想當有錢人
作者: zhucc (阿朱哥)   2016-03-23 20:30:00
我好像第三次看到一樣的文章
作者: g12288 (史蒂芬)   2016-03-23 20:33:00
之前的被刪了?
作者: eashin (信)   2016-03-23 20:33:00
因為和他合作過後,知道要很小心。修修改改讓用字精準點還花了時間確認寫的東西有辦法舉證才留下來 所以現在才po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3-23 20:54:00
我要來說明一下自刪的符號是[] 板主刪是<>用這個就能區別了XD基本上我很少刪除使用者文章 且尺度經過上次再放寬了我會刪的通常只有徵才文
作者: Hikkiaholic (= =a)   2016-03-23 21:00:00
還好只浪費時間 沒浪費錢如果他口中那幾千萬有來那投資人才想自殺
作者: eashin (信)   2016-03-23 21:07:00
我原本不想理他了 我當初就是看他的背景 才相信加入他結果沒想他到是用這樣子的方式在經營 太令人傻眼
作者: allqooxx (BIKU)   2016-03-23 21:18:00
可以說一下之前在自刪什麼嗎 QQ 看好幾次了
作者: damody (天亮damody)   2016-03-23 21:20:00
怕被告吧 所以修一下
作者: allqooxx (BIKU)   2016-03-23 21:23:00
按到噓 XD 原 po 拍拍
作者: eashin (信)   2016-03-23 21:26:00
有些他口頭說過沒證據的事情 我就刪掉了然後也刪掉了一些情緒性的字眼以及對他這個人的描述
作者: neo5277 (I am an agent of chaos)   2016-03-23 21:32:00
麒麟才子
作者: atpx (秋雨的心情)   2016-03-23 21:32:00
推一個, 這種惡劣嘴砲王應該公諸於世
作者: guest0079 (SpongeBob SquarePants)   2016-03-23 21:46:00
我不覺得那位姓蘇的有明顯的問題 如詐欺之類的資金本來就是有一頓沒一頓的 只能說你被唬了
作者: eashin (信)   2016-03-23 21:54:00
同意 所以我從來沒有說過他詐欺 我要陳述的是他的過程與他的回應 還有履歷這件事情 我覺得很誇張新創成功率本來就不高了 可是重點是你怎麼實踐與努力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6-03-23 22:11:00
資金去哪?
作者: final01 (牛頓運動定律)   2016-03-23 22:17:00
是要po幾次?
作者: eashin (信)   2016-03-23 22:22:00
前面的我刪掉了 讓你一直看到還真不好意思
作者: jyhfang   2016-03-24 04:11:00
難怪之前好像有看過 辛苦了
作者: leicheong (睡魔)   2016-03-24 08:32:00
這故事說明, 有徵兆應該跑的時候就應該跑了.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6-03-24 11:24:00
你怎麼會信他兩次呢...
作者: MOONY135 (談無慾)   2016-03-24 12:44:00
看見預兆的時候就要相信自己!?
作者: bndan (seed)   2016-03-24 12:51:00
名聲就跟泡泡一樣可以搓一搓就無中生有.用名聲看事情下決策這種行為很傻的XD...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6-03-24 12:52:00
年輕時總是比較傻比較天真
作者: bndan (seed)   2016-03-24 12:57:00
另外 這種新創"合作" 主導者的個性非常重要.沒事別找那種只想成果卻不願意付出對應代價的...
作者: deray (Deray)   2016-03-24 13:03:00
哀傷
作者: eashin (信)   2016-03-24 13:28:00
我自己覺得軟體新創公司,想法和人是最重要的所以囉 也當作學個經驗 讓自身經驗給大家參考...我最於新創失敗並不在意 在意的是他當初丟下一群RD現在竟然可以寫的好像在原公司打拼兩年多 繼續在台灣招募
作者: KanoLoa (卡)   2016-03-24 14:17:00
說不定在你看不見的時候,他都在刷廁所馬桶奮鬥之類
作者: eashin (信)   2016-03-24 19:22:00
他到底在這兩年做了多少CTO的事情,是清楚不過了然後他去找他的founder朋友拿到一張兩年證明也不意外所以我要強調的是他這兩年做了什麼 別讓勞方受害
作者: AlanPeace (XD)   2016-03-25 02:12:00
感謝分享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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