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開放未遵守勞基法(特定)公司之討論

作者: accessdenied (存取違規)   2016-06-02 09:06:38
身為一個潛水鄉民,我對軟工版的管理略有意見並不太喜歡。版規最大的問題是執法標準
不一,版主有雙重標準。雖然最終結果有掩飾掉這點,但以徵才文來說,很多公司違反勞
基法都是第一時間砍文,但有些版主個人偏好的會停留多日後,甚至內文推文幫忙辯駁之
後才砍。
Yoco 的 MosaCloud當初的徵才文就是一個例子,F版主還在推文內建議解套方式,說你就
寫依勞基法規定就沒事了。
還有某新創徵才也說沒加班費,然後F版主現身推文說新創真的很辛苦,因為自己也新創
過,這樣交代就不砍了。
然後是一次亂板條款桶了freelinux 版友,版主下來戰版友本來就是不公平的戰爭,就像
神戰凡人一樣。這個爭議以前final01版友就質疑過,版主變成版友混戰的時候,版主在
哪裡?
版主自己解套說雙重身份不是問題,說得振振有詞。實際上呢?
自己發了一篇性別歧視意味濃厚的文章亂板,大家都噓翻了還是過好幾天之後才自己刪文
。請問這幾天身為版主的真身又在那裡?不要說身為版主的那一半自己沒察覺,因為文章
存留的那幾天,F版主繼續認真執勤在刪除違反勞基法的徵才文,我不信他沒看到被噓。
所以,雙重身份根本違背了版主執法正當性,大家都說軟工版變成個版,不是空穴來風。
我本來懶得來這裡淌版主的渾水,但你自己都提出自己資格爭議的問題,我就順便說說我
的看法了,當然你版主最神最大,得罪之處你就當個版刪我文吧,當亂板之一。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6-06-02 09:14:00
我也覺得因為公司而標準不同不好應該標準一樣,提出改善地方,限期一段時間修改或許會對於版友有比較正面的幫助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6-02 09:25:00
同意有點變個板...XD
作者: ian90911 (xopowo)   2016-06-02 09:33:00
同意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2 09:54:00
別唬爛 我從未說出不用新創加班費我說的是可以薪水低一點 不是說可以不用加班費先去看清楚再來戰= ='' 我一個月發文不到五篇 討論的事情從沒提及到我自己到底個板在哪?
作者: alan3100 (BOSS)   2016-06-02 12:31:00
登入次數》54 次 說自己潛水,有種就不要開分身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6-06-02 12:33:00
請直接拿證據打臉 
作者: freedls (阿嬤覺得你冷)   2016-06-02 14:16:00
連開本尊都不敢的小孬孬,講得好像頭頭是道一樣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靈R)   2016-06-02 15:34:00
可以用本尊來嗎
作者: march55237 (永遠的御三家)   2016-06-02 15:38:00
本尊?
作者: bndan (seed)   2016-06-02 16:53:00
原來軟體版有性別文 = =??? 我幾乎每日看的 怎都沒看到阿
作者: justdoitmmo (伊劍)   2016-06-02 17:27:00
噓分身 開本尊再來PO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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