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開放未遵守勞基法(特定)公司之討論

作者: accessdenied (存取違規)   2016-06-03 22:54:32
※ 引述《yoco (眠月)》之銘言:
: 我很少看板,有人說我被 cue 了。
: 不看還好,一看真是嚇一跳。
: 我認為不要開放比較好。
: 嚴法不見得糟糕,選擇性執行的嚴法則必定是非常糟糕。
: 普丁制定了非常嚴格的消防法規,認真要檢查,幾乎所有的建築物都不會過。
: 但一般根本不會去作到這種程度的檢查,那普丁定這個幹麻?
: 就是如果媒體你不聽話,我就照三餐查你,不合格,整棟大樓就停止使用,
: 那你新聞也不用報了,搞個幾次,你電視台就要收掉了,
: 他就用這個手法,控制了全國所有的媒體。
: ㄟ,而且這樣叫做「於法有據」。
: 選擇性執行的嚴法,太容易流於握有權力者用來遂行個人意志的工具。
: 他今天擺明就是欺負你,但是他可以說「我這是依法辦理」。
我想請教,以這個舉例來說,您覺得問題出在「普丁制定了惡法」或「沒有全面性執行消
防法規」?
: 當時你沒第一時間刪我的文,我就在想你有選擇性執法的跡象,
: 因為其他公司違規的文都是第一時間被刪掉,沒道理我的文章你還在下面教我怎麼作。
: 當時我就在想「完了,這個先例一開,之後你的權威性必定受到質疑」
: 難得來了一個把風氣往正面方向帶的板主。
: 我覺得你本來的作法很好,違反勞基法的公司就是不給發徵才文,
: 今天是那些無法符合勞基法的公司,他們應該要去思考怎麼才能讓自己合法,
: 而不是你的版規要去配合那些公司,讓他們可以省事。
: 也許會有人覺得這樣的標準太嚴苛,我覺得剛好,為什麼?
: 因為一個社會裡面,是光譜上最左到最右都應該要有人的,
: 兩個極端可能都不是這麼好,但沒有那兩個極端,我們就沒有比較的對象,
如果大家都知道某種作法比較好,為何你覺得一定要有比較爛的存在來對比、來襯托呢?
光譜?所以有富人就該有窮人?你願意去當窮人嗎?
你這是年薪百萬收入既得利益者的說法吧!
你已經站在光譜較光亮的一端,才說需要另一端的存在吧?
: 一、我要幫我的公司 defense 一下
: 我公司實際的狀況絕對是優於勞基法,
我不了解板上的標準是:違反勞基法但其他條件比市場優越可以稱為「優於勞基法」嗎?
還是只要不100%滿足勞基法就是劣於勞基法?
你自稱優於勞基法確定是版友共識嗎?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3 23:00:00
阿你找半天 是找到我說不用加班費的文章了沒?
作者: jumbotest (coup de foudre)   2016-06-03 23:25:00
你要請教也說說個人的看法吧? 不然好像人家多解釋來給你找碴一樣
作者: accessdenied (存取違規)   2016-06-03 23:26:00
可能你最終砍了吧,我大致找的確沒找到,我不是說你直接講新創不用加班費,而是那篇徵才說「無加班費」,你沒有立即刪,但是底下回應說新創真的很辛苦,是這樣子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3 23:49:00
你覺得你這樣子上法庭 檢察官會信你嗎?我可以保證上法庭把全PTT電磁資料調出來 我沒講過這句PTT我就算刪文 背後還有一個系統可以調資料出來哪篇給你說 我把資料全文板本掉出來沒有的話 你不道歉準備收我律師函飯可以亂吃 話不能亂講最好是有可能板上有沒加班費我會留著 在給你三天找我看徵才文 就看幾個地方而已 工時 加班費最好有可能有沒加班費我還留著那篇文 早就被使用者戰爆了
作者: cooljack (cooljack)   2016-06-04 00:21:00
他該不會看到隔壁codejob去了...我猜啦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6-06-04 01:42:00
版主是可以找找回收桶那篇還在不在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4 01:43:00
根本就沒刪那篇阿 他自己出來打臉自己惹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6-06-04 01:50:00
只是提醒有回收桶這個功能而已但不確定是否永久保留給你一個建議,你可以把刪文的文章收到精華區有個依據將來有紛爭也是方便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4 01:54:00
= ='' 那會搞死我自己吧而且精華區站方規定是拿來放精華文章 不是拿來放回收文我基本上違反勞基法的都會複製放到置底只是沒辦法全文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6-06-04 01:56:00
可以設定權限專門用來處理版務的 只不過是建議而已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4 01:57:00
先看看小組長怎麼判那筆檢舉G的案子吧 有續任再說QQ已經屁股洗乾淨準備下台一鞠躬 謝謝大家再見惹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6-06-04 01:58:00
這件事應該是沒救了= =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4 01:59:00
還好耶 準備看多位站長開始互相打臉大不了 不當板主 不會怎樣 呵呵呵你有沒有看過板主打站長臉 沒看過吼站長的公告超級無敵好笑的耶 自己公告自己無視被饅頭板主嗆 還凹耶 後來懶得鳥他吞九天罰單 剛好那陣子很忙 本來想繼續嗆爆他
作者: yoco (眠月)   2016-06-04 02:54:00
這位版友你冷靜一點再看一次好嗎,我是跟你同一邊的 :(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4 03:13:00
yoco 你把這位當作H隊長就很好理解惹= =
作者: jenny2921 ( )   2016-06-05 01:17:00
哇 這篇被噓好多~我覺得值得推呢覺得普丁的例子,問題是嚴法/惡法,而不是執行不全面。至於沒有加班費的公司,我也同意你說的,很難說他優於勞基法吧,公司規定就是沒有規定加班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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