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wowoods (二木頭)》之銘言:
: 回到政務委員的主題 馬政府時代創辦 vTaiwan 的蔡玉玲
嚴格來說 vTaiwan 是蔡到社群提問題,社群回應的答案,
不能說是蔡玉玲創辦的,
而是蔡玉玲跟社群一起合作出來的。
蔡玉玲當時是很認真而且誠實的,認為他並不知道該怎麼做,
而找社群一起協商有沒有更好的方法,
後來一起 cook 出 vtaiwan。
: 要做的是: 網路霸凌 Uber AirBnB 等法案起草 可能加上資安防駭等架構
: 本來蔡玉玲還要請唐鳳任比顧問更高的位子
請問是什麼位置?
一個政委能有的位置不過就是機要跟顧問,不然還是還能再高什麼?
當時能談的位置最高的應該就是副院長辦公室幕僚,
但實際上我覺得當時唐鳳在的位置的確是最適合的。
另外我們從來沒有認為網路罷凌需要特殊草案,
曾經提出過諮詢看看是不是還需要相關法律補強。
但經過討論後仍然認為既有法律已足以處理。
我自己的主張是罷凌一詞目前缺乏具體定義,也不容易判定,
裡面的各個面向就法律實務而言,立法並不實際,
還是認為應該要回歸既有刑法如毀謗或公然侮辱去進行約束。
再加上提供心理資源與教育端加強來輔助,
這塊目前比較積極的措施是 iwin 這種措施(不過我個人並不認同 iwin)。
(詳情洽當初的討論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