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海網股份有限公司誠徵前端

作者: inkocean (DY)   2018-02-09 15:01:13
代PO
公司名稱,統編(中華民國以外註冊可免填):
海網股份有限公司 42846091
公司地址(填寫詳細至號):
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67號8樓
職缺:
前端工程師
職缺能力經歷要求:
1.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2.熟悉純JavaScript語法,包含非同步、ES6等。
3.熟悉純HTML5/CSS3語法,包含跨瀏覽器相容、設計。
4.對優化前端效能了解其概念,或擁有經驗。
5.至少使用過一項:AngularJS、React、Vue。
6.對UX保持熱誠。
7.積極吸收新知。
8.有色彩美感。
加分項目:
1.了解.Net Core Web Api、.Net後端工程師合作經驗,
或是本身有.Net Core Web Api開發經驗。
2.有基礎美工能力。
3.了解HTML/CSS無障礙設計,或是擁有經驗。
員工是否需自備工具? (是/否) :

薪資(月薪):
40K-60K
薪資(保證最低年薪,必填項目): 13 個月
年終獎金計算方式:底薪計算
****以下工時與加班費必填,不填刪文水桶****
工時:
每日工作時間: 09:00AM~6:00AM (7.5小時) 中午休息(12:00~1:30)
每周工作時間: 7.5*5=37.5
雇主無明訂之工作時間,如Remote等派遣性質工作
請徵才者需附上平時最大工時,不可超過40小時
超過需給付加班費,否則不得PO文
(需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小時。
(補休不算符合勞動基準法,需有加班費,否則仍算是違法)
(須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無須加班仍須填寫加班費制度**
**可直接填寫加班費比照勞基法,低於勞基法禁止發文**
加班費制度:
符合勞基法規定
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單週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
費,其標準為:(勞動基準法第24條)
(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補休使用需員工同意,經錄取員工檢舉無加班費,一律轉發勞動部進行勞動檢查。
工作環境與該職缺團隊介紹:
後端工程師寫 Restful Web Api,前端工程師呼叫之。
工作福利:
1.每年調薪2~3%
2.新進員工即有3天特休
公司分紅與獎金:
1.三節獎金
2.生日禮金
公司介紹:
成立於2015年5月,創辦人林俊吉與劉明政先生曾任分別任職於國際大型海運公司與台灣
最大的資訊物流公司任職,累積將近20年的物流資訊服務經驗,海網股份有限公司是年輕
有活力的並且由多個國家成員組成的多元團隊,提供客戶雲端倉儲、車隊、船舶、船代全
視角的資訊服務。
人資或徵才聯絡方式:
陳小姐
[email protected]
02-2514-8881
作者: richard07250 (blazing)   2018-02-09 18:41:00
前端要會ui ux又要有基本後端知識 只有40k歐然後新進員工有三天特休什麼時後變成福利了 那是基本保障好嗎
作者: walilaV (哇哩勒)   2018-02-09 22:43:00
最討厭寫程式還要兼美工的
作者: twtwtw   2018-03-01 16:32:00
前端兼UI兼UX,呵呵,這種人根本少之又少,別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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