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000246 (Vi)》之銘言:
: 程式只是個工具 負責讓想法實體化
: 人腦比程式重要多了
: 以前沒有電腦 還是有各種經商賺錢的手段
: 現在則是把賺錢手段轉移到虛擬世界
: 懂賺錢手段的才能當老闆
: 我們只是負責實現他想法的打工仔
: 當年的臉書也只是大學生的通訊錄
: 人家就是有辨法從通訊錄中找到營利模式
: 最近的外送/uber/共享租車也是 在網路服務都很成熟的現在
: 能找出別人沒實作過的模式 而且巧妙繞過法律(?
: 賺錢的手段到處都有 只是我們太笨了
: 只能幫那些熟悉金錢遊戲的人抬橋
: 等到別人搶先吃下這塊市場 才驚覺賺錢這麼簡單
: 千金難買早知道
不知道為什麼 很多人都覺得那些網路公司的技術沒什麼難度
常常聽到人說FB UBER之類的公司技術不難
只是他們先想到這個點子 早進入市場
其實這都是工程師的傲慢
從想到點子 到 進入市場 這個過程超難的好嗎
需要很多理科生瞧不起的文組商管科系需要的技能
比如說UBER 你要怎麼平衡一個地區司機跟乘客的需求
如何制訂價格 建立金流 客服系統 和政府監管機關/計程車業者周旋
需要很多軟體技術面以外的能力
光是你說的"巧妙繞過法律"這件事 想想看美國律師多貴吧
此外光就軟體技術面來說
"沒啥複雜技術,可是卻不是一般人能做出" 的系統
往往需要相當高明的軟體工程技巧才能維持系統的可維護與擴充性
不是光會一些高深演算法就有辦法搞好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