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擷取網站數據做資料分析(已徵得)

作者: kk048260 (微笑)   2022-07-31 00:22:19
<感謝熱心版友回覆, 因人數比較多 抱歉沒一一回覆, 僅是個人興趣研究
目前已有接洽/徵得適合的版友討論中, 若有擴大研究, 再勞煩其他版友協助 謝謝
公司名稱,統編(中華民國以外註冊可免填): 個人興趣研究, 無公司,
若需要,可先支付部分報酬(按實際完成比例付款)
公司地址(填寫詳細至號):無
職缺:擷取網站數據(公開網站) 進一步作資料分析
(多職缺可自行增加填寫)
職缺能力經歷要求: 我不是理工/資訊相關背景, 只須完成指定的要求即可
員工是否需自備工具? (是/否) :否
薪資(月薪): 看實際難度, 專案報酬5-10萬
薪資(保證最低年薪,必填項目): _1_ 個月
年終獎金計算方式:底薪計算/全薪計算
****以下工時與加班費必填,不填刪文水桶****
工時:專案完成, 預估5-10個小時
每日工作時間: EX:10:00AM~6:00AM (八小時) 中午休息(12:00~1:00)
每周工作時間: 8*5=40
雇主無明訂之工作時間,如Remote等派遣性質工作
請徵才者需附上平時最大工時,不可超過40小時
超過需給付加班費,否則不得PO文
(需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小時。
(補休不算符合勞動基準法,需有加班費,否則仍算是違法)
(須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無須加班仍須填寫加班費制度**
**可直接填寫加班費比照勞基法,低於勞基法禁止發文**
加班費制度:
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單週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
費,其標準為:(勞動基準法第24條)
(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補休使用需員工同意,經錄取員工檢舉無加班費,一律轉發勞動部進行勞動檢查。
工作環境與該職缺團隊介紹:
個人是會計背景, 對網站的資料庫有興趣, 但苦無擷取方法研究
故到版上尋求版友/或高手協助, 純研究(不是要寫論文...XD)
不知道這樣PO合不合適(想說這是SOFT job聚集地, 但比較少個人徵才的)
如果不合適, 我自D 抱歉打擾
人資或徵才聯絡方式: 站內信, 若有興趣跟您交換LINE約碰面談工作細節
作者: zespri   2022-07-31 00:41:00
作者: enthos (影斯作業系統)   2022-07-31 01:08:00
看板《CodeJob》
作者: Fantasylolz (尋找女王中的玥玥)   2022-07-31 12:10:00
要分析什麼樣的東西?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22-07-31 16:50:00
本板徵才不允許自刪 不過你這明顯來錯地方
作者: ZakuSIN (SIN)   2022-07-31 18:50:00
這是外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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