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公司支付薪水的方式與風險

作者: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2024-02-04 10:42:44
※ 引述《s9503669 (稀飯)》之銘言:
: 如題想請教這裡的先進大神,
: 就是我最近想去應徵某間公司的rd,
: 但查了一下發現該公司付薪的方式有2種,
: 第一種是簽國際約,全薪用泰達幣支付;
: 第二種是簽一般約,有勞健保,且全薪由部分台幣+部分泰達幣支付,
: 但我覺得這些風險是要是有天泰達幣崩了怎麼辦,還是這擔心是多餘的?
: 有前輩是長期領加密貨幣作為薪水的嗎? 能否給些建議呢謝謝
泰達幣會不會崩,因為我外行不討論。本篇只討論台灣法令問題。
選一擺明就是逃稅,實際上就是員工+公司聯手逃稅。
風險就是公司突然跑去國稅局自首,或是你的同事突然跑去國稅局自首。
國稅局就會跑來,全公司大地震,大家一起補稅。回頭追溯五年的稅一起繳。
台灣勞保是有一些福利的 (很少,但還是有)
台灣健保是強迫投保,以你的情況就是不掛在公司底下,你要自己花錢找公會加保,
找鄉公所加保。
法令有名定,公司除了發薪,還要額外給6%繳到台灣政府手上。
6%是等員工退休會還給員工。
所以選一就是要把上述金額加上去,金額要比較高,不然不談。
選二風險會低很多,但還是有缺點。請問加班費是用哪部份的金額為基礎?
有把泰達幣部份算進去嗎?
實質月薪十萬,但是加班費只用27470為基礎計算?
不曉得你是在家上班,還是進辦公室上班。
會搞這種投機取巧的公司,大概率是國外公司,就財產根本沒放在台灣。
公司隨時可以惡性倒閉,最後一個月薪水拿不到。你告贏了又能怎樣?
如果公司確定要惡性倒閉,可以寄一封信到國稅局自首。
最後是全體員工補稅,老闆是外國人,抓不到。
所以實際上你要關心的,跟你簽合約到底是哪間公司?開曼群島英商ptt科技?
選二會有勞健保,那台灣是掛名在哪間公司底下?ptt人力派遣?
合約上面是寫「僱用」還是「承攬」?
兩個完全不一樣,如果你不懂,建議花錢請律師。
選二的話後續就是跟ptt人力派遣打官司,那你就要注意公司底下有什麼財產可以扣?
你有實際到過ptt人力派遣辦公室裡面看過嗎?
再來是你要注意公司背後是不是中國大陸籍。
大陸籍要進台灣營業,有很冗長的手續要申請,申請通過後才能開。
掛名在人力派遣一樣是違法,小心你的同事突然跑去檢舉。
警察跑到台灣辦公室抄家。然後公司老闆就不在台灣,抓不到。
再來你就知道公司想偷雞,那其他地方會不會偷?
假設公司真偷了,你是要吞下去嗎?
法律分析大概就這樣。
作者: NDark (溺於黑暗)   2024-02-04 12:30:00
非常清晰.遠端跨國工作可能簽B2B合約.台灣的定義就是承攬.糟糕的情況等同於外國公司接了案收訂金就跑了根本告不了因為苦主再開始就放棄了政府的監管對政府來說苦主就是有民事糾紛自己處理就好.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24-02-04 12:59:00
大額銀行會問,上游來源不乾淨可能會有問題例如詐騙用的錢包,走私下管道要被抽,上述不保證正確,朋友經驗
作者: NDark (溺於黑暗)   2024-02-04 13:05:00
銀行只是需要一個入帳的理由就是洗錢監管的法遵坦承就說是海外收入,稍微隱晦一點就說是海外投資利得如果沒辦法給理由 銀行有可能會退回轉帳的款項
作者: alihue (wanda wanda)   2024-02-04 13:55:00
作者: seebass (Far Far Away Kingdom)   2024-02-04 14:12:00
也失去了借款的能力 至少要兩倍
作者: Nitricacid (硝酸酸)   2024-02-04 16:29:00
作者: k7ji91ab5m (囧嘻嘻)   2024-02-04 17:00:00
我也覺得這種風險超大
作者: benben994 (晨宇)   2024-02-04 17:00:00
作者: viper9709 (阿達)   2024-02-04 17:03:00
推這篇專業
作者: partyryan (肥肥derr)   2024-02-04 19:36:00
作者: lee457088   2024-02-04 19:40:00
推一下斯諾克板主
作者: justaID (快樂崇拜)   2024-02-04 20:19:00
作者: arhtur945 (AnthonyBennet)   2024-02-04 23:16:00
以台灣現行的法規,就算自首USDT也不會被認為是收入吧?有沒有懂法律的解惑一下
作者: Sunal (SSSSSSSSSSSSSSSSSSSSSSS)   2024-02-05 00:08:00
應該是不會,但你總是要換回台幣使用
作者: NDark (溺於黑暗)   2024-02-05 00:24:00
持有虛擬幣不需要回報啊 目前監管還沒推進到這一步銀行入賬要算帳目 是因為頭上有金管會在管https://news.ustv.com.tw/newsdetail/20240201A001028美國都還在考量虛擬幣算不算證券
作者: stepnight (桃卡武康)   2024-02-05 00:33:00
要列管的是換成台幣領進臺灣戶頭你自己錢包轉來轉去如何,管不了
作者: Csongs (西歌)   2024-02-05 08:41:00
作者: acoo (阿~酷斃囉!)   2024-02-05 09:51:00
作者: CKNTUErnie (德田田馥甄)   2024-02-05 14:42:00
作者: singer8999   2024-02-05 14:59:00
推分析
作者: mirror0227 (鏡子)   2024-02-05 19:55:00
推專業
作者: andy0055 (王昆)   2024-02-05 20:14:00
感覺老闆想走法律漏洞…怕….
作者: umidaisuki   2024-02-06 18:41:00
作者: cathychg (凱西)   2024-02-06 22:19:00
尼們確定 不是開公司洗錢??
作者: WWIII (東邪西毒)   2024-02-07 01:21:00
談二十萬就沒問題
作者: jay123peter (蕭瑟風雅)   2024-02-11 22:12:00
作者: finalcoffee   2024-02-17 08:03:00
拿灣區的薪水去談
作者: newking761 (J三小)   2024-02-23 13:30:00
他是簽國際約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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