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男師狎15童「行天父之愛」
抱坐大腿 手指性侵 判29年
2013年10月01日
【孫友廉╱新北報導】新北市馮姓男子在國小擔任藝術科老師,兼任基督教會兒童主日學
老師,卻藉教學權威與上帝之名,三年間以手指性侵肛門或搓揉下體猥褻十五名男童。馮
男出庭認罪,坦承有戀童癖,新北地院昨認定馮男觸犯加重強制性交罪與加重強制猥褻罪
,共計三百罪,合併判處馮男二十九年徒刑。
教室內逞淫慾
受害男童分別為九歲到十三歲,四人是馮男(二十九歲)任教小學的學生,其餘十一人在
教會認識。判決指出,馮男三年前首次犯案,在教會趁無人在場,藉口「行天父之愛」抱
住一名九歲男童,撫摸對方臀部並以手指性侵肛門得逞。
馮男另在學校教室或個人租屋處對男童下手,其中一次在教室播放影片《心中的小星星》
給學生看,宣稱一名十歲男童不專心,將男童抱坐自己大腿搓揉男童下體與臀部,再以手
指性侵肛門。還有一名男童受害逾一年,共被性侵一百二十次。
推稱缺乏父愛
馮男事發被收押停職,狡辯僅對男童摸頭鼓勵,被檢方斥其惡性重大,求刑三十年。馮男
受審時認罪,推稱童年缺乏父愛,渴望「男性之愛」,但不敢對大人做,才會找男童下手
。全案仍可上訴。
心得:南方編劇組,這梗至少還可以在用個八年、十年~
這些信教的應該恨死南方公園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