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作者: JUNstudio (agGREssion)   2017-02-24 00:59:41
裁定:
本案無需轉呈帳號部調查。
請板主依照板規進行處理。
理由:
1. 當事人坦承有使用分身之行為
見上述轉錄信件。因此裁定本案無需轉呈帳號部調查。
2. 當事人行為是否已認定為鬧板
若以相關推文來看,當事人用分身推文屬於言論自由的自力救濟,在未有引戰等
不當行為之下,應可從寬認定。
縱然板規 C-7 禁止水桶時期用分身帳號做任何行為,然而本案當事人推文尚屬
合理範圍,小組長以為板主群應可在裁量上做適度調整。
3. 板主認為當事人分身情況嚴重,故報請小組長處理
在板規 C-7 裡頭也有說明,由於當事人自承在水桶期內有使用分身之行為,而
板主在調查後發現當事人分身帳號較多,加上過去有違規紀錄,因此認為有達到
「情況嚴重」的標準,進而提出調查。
這部分的理由合理合法,當事人應可理解。但也感謝當事人體諒。
4. 累犯條款有其必要性
為了喝阻部分使用者的不當行為,板規也須設置較高標準,縱使我以為每一個案
皆應獨立看待,但我也同意累犯條款有其必要性。只是從當事人的回應來看,仍
建議板主群應謹慎行使相關板規,以避免傷害使用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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