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示小組長,有關適用何版規為宜呢?

作者: VWilliams (年世蘭)   2018-06-07 13:11:10
板主你好,雖然以PTT的行政分級來說,板主的確在小組長之下,
但公務溝通實在不必如此客氣低姿態,有任何問題也都歡迎提出討論。
以板主提出的這個case來說,板規的原文是:
: 8. 本板僅受理自發文或推/噓文當天起算的「3天」內之檢舉,以發信日期為準。
: 板規正式公布在板面後,即刻適用,前已判決案例均不溯及既往。
以文字邏輯來說:
溯及既往 → 以往發生事件皆可以新規範追溯處理
不溯及既往 → 以往發生事件皆以當時規範處理
若以字面上來說,你們所設定的板規意思是:
「從今天公告起,我們只接受發言後三日內的檢舉,以前沒有這項規定,所以我們
不會再去一一檢視過去的每個判決是不是都符合三日內檢舉的條件了」
所以請以當時的板規來處理本案。
另,jerk0204板主於該使用者提出檢舉案過程中即申請卸職,
根據站規,只有罷免案進行中板主才不准請辭,所以我通過了jerk0204板主的卸職案,
但同時也指示了這個檢舉案的案主應獲得板務階層的基本權保障
(#1R5a8Pwr (Sportcenter))
因此請新板主群依照舊板規處理此案,
檢舉人不必再因無人處理此案而提出上訴而浪費時間成本與站方行政資源。
新板主上任確實需要一些時間熟悉業務,感謝你們的熱心挺身而出,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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