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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SPA官方今日發佈公告,根據轉會規則由於PartinG沒有以自由轉會身份從SKT1轉會台灣
閃電狼戰隊,因此他將無法獲得參賽SPL資格。 PartinG若想重新出現在SPL賽場,要必
須以SKT1選手身份參賽,不然就必須由當前戰隊閃電狼支付SKT1轉隊費。
情理來說,雖然PartinG轉會到閃電狼戰隊,但閃電狼已經與ST組成聯隊獲得了參加新賽
季SPL戰隊聯賽的資格,因此他完全可以繼續代表閃電狼-ST聯隊參加新賽季SPL。但為什
麼依然會有這麼看似“坑爹”的規定阻攔呢?
看似“坑爹”規則並非無理取鬧06年起即有明文規定
KeSPA管轄的SPL聯賽確有明文規定,旗下戰隊選手若並非以自由轉隊身份進行轉隊,那麼
離隊選手的所有權利將歸原戰隊所有。所以並沒有以自由轉隊身份轉隊的PartinG「必須
以SKT選手身份參賽,或是閃電狼就向SKT支付轉隊費後才能代表閃電狼出戰」的條件確實
符合規則。
PartinG於2013年初由ST戰隊轉隊SKT1,當時的eSF聯盟正處於動盪期,而收入和訓練環境
都相對穩定的KeSPA戰隊自然成了eSF隊員的理想歸屬地,並且還能參加高水平的SPL戰隊
聯賽。 PartinG正是在這個背景下轉會到了SKT1戰隊(新聞回顧)。而從13年加入到14年
底離隊,PartinG在SKT1的時間連自由轉隊身份要求年份的一半都沒達到,自然無法獲得
FA資格。
PartinG為什麼沒有以自由轉隊身份轉隊?什麼是自由轉隊身份?
也許你要說問題來了,為什麼PartinG為什麼沒有以自由轉隊身份轉隊而自找麻煩?並且
PartinG確實是在與SKT1合同到期後才提出轉隊?
首先讓我們先來了解下什麼叫「自由轉隊身份」。根據KeSPA於2006年制定的規則,選手
在一支戰隊效力滿5年後(2006年以前開始效力為3年)才可以獲得「自由轉隊資格(即FA
)」,當你成為自由轉會選手後,在與原戰隊合同到期後你可以自由選擇其他戰隊轉會,
並且你的新東家有權不用支付你的“娘家”轉隊費。
KeSPA為什麼要指定自由轉會身份規則?
Good Question!和David Kim不同,這可不是KeSPA協會哪天頭腦一熱拍大腿想出來的規定
。 2006年,韓國電競圈(實際上當時的韓國電競圈基本只有星海1)引發了一場充滿爭議
的風波,Lecaf Oz的當家選手之一Jaedong傳聞將轉至新戰隊,而當時的Oz戰隊自然非常
不願意放人,Jaedong從Oz出道且當時已經小有成績,這時候挖人顯然是不給Oz面子。雖
然傳聞很快被平息,但KeSPA也感覺到了規則漏洞的隱患,於是在當年推出「自由轉隊
資格」規定,並沿用至今。
其實近期有很多KeSPA戰隊選手轉戰海外,他們也都是沒有「自由轉會身份」的,只不過
相比去海外打比賽的誘惑力,他們已經無所謂放棄SPL參賽資格了。而PartinG則比較特殊
,雖然轉會後可以自由打海外比賽了,但閃電狼卻要加入下賽季SPL,故而引發這樣的事
件。
簡單的說,制定這個規則是為了維護旗下各戰隊的利益,戰隊辛辛苦苦培養一位選手可不
能被輕易挖牆腳,所以這項規則的另一個好處就是鼓勵各大戰隊把更多精力放在培養選手
上而不是以「錢不是問題」的核心價值觀來到處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