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 Steam板板規2.8】
檢舉說明:
檢舉文章、推文請使用站內信提出
文章代碼查法:文章標題前或文章裡面按大寫 Q,以這篇為例:
┌─────────────────────────────────────┐
│ 文章代碼(AID): #1NyoJBI5 (Steam) [ptt.cc] [公告] PTT Steam板板規 2.5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eam/M.1475552459.A.48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1NyoJBI5就是文章代碼,想要找到代碼所表示的文章有兩種方法:
直接在文章列表整串貼上 #1NyoJBI5;或先按 #,再輸入 1NyoJBI5。
有疑問處歡迎站內信指教;文章或推文檢舉、板規及板務建議,請使用站內信提出。
本文僅作推薦文章之用。
1. [總則]
1-1 本板為桌上型電腦或筆記型電腦(PC, Mac & Linux)下 Steam數位發行平台之討論區
,以相關之遊戲或其他相關內容之討論為主,但鑑於遊戲跨發行平台之因素,因此不
限制其他遊戲發行平台(EA Origin、GOG、Uplay、DRM-free、......)遊戲之討論。
1-2 本板受中華民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與批踢踢實業坊站規管轄,
板規未規定者,依上開規範處理。
1-3 任何遊戲(現金)交易、贈送皆屬於使用者個人行為。
文章內任何交易以及贈送內容皆與管理群並無任何關聯。
發生任何糾紛時,管理群可提供相關紀錄給予使用者或是檢調單位協助
調查,但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詳情請見 #1NM5Pc3v (Steam)
https://www.ptt.cc/bbs/Steam/M.1465407078.A.0F9.html
2. [文章管理]
文章違反下列各款規定者,刪除之,附帶水桶處分者,從其規定。
2-1 空白文、灌水文:內容空白、字數少於20個繁體中文字或顯然欠缺內容之文章,水桶
7日。
※外文遊戲名算一個繁體中文字,超連結和遊戲序號則不列入字數計算。
※字數須由使用者本人輸入使得計入。
2-2 火星文:使用文字或符號,造成閱讀困難者,水桶7日,推噓文亦同。
2-3 政治、宗教、族群、色情文:涉及政治、宗教、族群、色情,且與遊戲無關者,原
文刪除並水桶2個月,推噓文亦同。
2-4 新聞:新聞須附上連結,如為外國語言(簡體字亦同),須附上翻譯或轉為正體中
文。
2-5 造謠文:發表、轉載、散布不實言論之文章,推噓文亦同,原文刪除。情節嚴重者水
桶7日。
2-6 抱怨文:抱怨文請至server或中隊所屬之論壇反映,如搜尋不到,方可在本版反映。
涉及戰隊者,除當事人外,僅允許其隸屬戰隊幹部一名代表回文。
非紛爭當事人得推噓文表達意見,不得回文,回文一律刪除並水桶14日。
無意義、蓄意挑釁、引戰之抱怨文,原文得退回,並得水桶1個月。
2-7 交易文:
發文標籤為 [交易] , 請自行修改發文分類標籤, 內文需滿20繁體中文字。
每人7天內1篇交易文為限, 交易狀態請盡量以推文回報, 請勿大幅更動內文;
篇數計算方法:最新一篇文章往回推,包含被刪除之文章,7天內超過1篇即違反,
違者水桶7天,原文刪除。
※本板禁止所有平台之帳號交易 > 詳見2-15
2-7-1 交易物件數少於3件之買賣文章,請發表於置底交易區,違者原文刪除但不水桶;
Steam錢包代購不在此限,需解釋錢包餘額來源; 違者水桶7天,原文刪除。
2-7-2 置底交易區
a.推文格式:
[買/賣] (遊戲名) (件數) (單價)
(型式:序號/禮物) (來源)/(交易方式) (聯絡方式)
[合購] (遊戲名) (合購件數) (單價)
(型式:序號/禮物) (來源)/(交易方式) (聯絡方式)
[換] (來源) (遊戲名) 換 (來源) (遊戲名)
b.置底交易區每月更換, 舊交易區將備份於精華區內供查閱。
2-7-3 交易文及置底交易區推文請註明交易物件來源,未註明者原文刪除;
請註明交易物件數, 未註明者直接視為4件。
2-7-4 每人交易文及置底交易區單月交易物件累計件數上限為10件,
相同交易物件數上限為4件;
若單篇交易文內交易物件數總量達10件者,
發表後須滿30天,始能發新交易文或於置底交易區發交易相關推文;
違者原文刪除水桶7天。
2-7-5 請勿於其他文章或推文偷渡交易,違者原文刪除並水桶14天。
2-7-6 禁止交易經銷商明文禁止交易之遊戲序號; 違者原文刪除。
2-7-7 如有交易詐騙或盜刷信用卡或金融卡轉賣洗錢等行為,
查證屬實者永久水桶。
2-7-8 交易之跨區規定:
交易遊戲時,如涉及跨區必須主動提供區域資料。
如販賣時知情不報,被買家檢舉並提出證據,板主判定為故意隱瞞,水桶30天。
如造成當事人遊戲被收回或造成帳號留下記錄,永久水桶處分。
2-7-9 交易文之容許網站規定:
禁止交流沒有公司行號地址及聯絡電話,
且定價比Steam商店頁面台幣正常價格高之中文網站資訊。
沒有公司行號地址及聯絡電話,
且賣價高於Steam商店頁面台幣正常價格的中文網站資訊,一律禁止發表,
無論該文是新聞/消息/情報/閒聊/問題/討論或其它類型。
違者原文刪除並水桶7日。
2-8 實況文:每日限發表1篇同一實況者之實況文,超過者文章刪除並水桶7日。
被刪除之實況文仍計入該日1篇當中。
實況文標題須以[實況]做為標籤,並加上實況者ID;
內文須附上原始連結,並附上20字以上介紹,
違者原文刪除並水桶7日。
收播後應刪除原有之相關文章後始可再發表新的實況文。違者刪除舊有之實況文章,
但不水桶。
2-9 外掛、盜版文:散布、提供、介紹、討論外掛或盜版者,文章退回並水桶3個月,
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推噓文亦同;以間接、暗示、同音異字等方式為上述行為者亦
同。
※遊戲的中文化/漢化,則不在此限。
※請避免分享國內有中文代理商之遊戲中文/漢化檔。
2-10 廣告文:於文章、簽名、推噓文中提供或散布廣告營利內容者,
原文刪除並水桶2個月,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推文廣告,原發文者得主動編輯消除連結,張爸文依廣告文論。
2-11 轉錄文章:轉錄未經原作者同意者,原文刪除並水桶14日。
轉錄本板文章至其他看板或討論區者亦同。
2-12 問卷文、求救文、活動宣傳文、參賽求票文:
問卷文、Kickstarter募款文、求救文、活動宣傳文和參賽求票文,
須以信件通知板主。經獲得所有板主同意後,始得發表。
問卷文、Kickstarter募款文、活動宣傳文和參賽求票文需
以Steam遊戲或與電子競技有關為限;求救文以車禍、意外、尋人為限,尋找失物
、寵物或集氣文均不得發表。另求救文情況緊急者,得不待板主回信准駁前發表。
未經同意發表者原文刪除並水桶14日,情節重大者水桶1個月。
※問卷申請須在信件中提供問卷範本連結,若無附上板主得駁回申請並要求補齊資
料。
2-13 鬧板文:發表鬧板文章破壞看板秩序情節重大者,原文退回並水桶1個月。
2-14 抽獎文:文章內需明載抽獎說明、規則、時間等相關細節。
每人每日限發表1篇,超過者文章刪除。
自行刪除之抽獎文仍計入該日1篇當中。
2-15 本板禁止所有數位遊戲平台帳號之出借、買賣、租賃等帳號轉手之手段;無論發表
文章或推噓文皆原文刪除,水桶14日。
2-16 [公告]標籤除站方人員或板主外,禁止使用。
未經板主允許回應公告及使用公告標籤發文者,原文退回。
※轉載站方重大公告至本板者不在此限
2-17 多篇文章下重複發表無關遊戲且超過三行之推噓文, 經板友檢舉、板主推文提醒後
依然故我者,水桶7日。
2-18 限時/限量免費分享文:每人每日限發2篇以[限免]標籤發表之文章,超過者直接刪
除不予告知。
2-19 組合包分享文:以[組包]標籤發表之文章,其組合包內容應包含至少一組Steam序號
或是與遊戲相關之數位商品。違者直接刪除不予告知。
3. [違規行為與罰則]
3-1 對特定人或群體人身攻擊者,水桶14日,情節嚴重者水桶1個月;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例外如使用髒字、重大人身攻擊或謾罵連篇情節嚴重者,看板使用者均得檢舉。
3-1-1 對特定人之人身攻擊,須經當事人之檢舉,板主始得認定。
3-1-2 對特定群體之人身攻擊,檢舉人無需為該族群之人。經檢舉人檢舉後,板主始得
認定。
3-2 實況文中對選手、戰隊或其他公眾人物之重大人身攻擊者,水桶14日,情節嚴重者
水桶1個月;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者亦同。
3-3 引戰、諷刺、挑釁、暗示性影射、不雅文字或情緒性謾罵者,水桶14日,情節嚴重
者水桶1個月。
3-4 大量無意義、重複、空白之推噓文,水桶7日。
3-5 單一文章三次惡意噓文以上者,經原發文者檢舉並確定屬實者,水桶14日。
3-6 圖形推文一ID一文限推一圖,違者水桶7日。
3-7 未經推噓文者之同意,修改推噓文內容者,水桶14日。
3-8 板規規定未詳盡處由板主斟酌處理。
4. [檢舉及申訴程序]
4-1 除3-1前段、3-1-1及3-5外,本板使用者均得向板主檢舉本板之違規行為,非以當事
人為限。
4-2 檢舉以站內信為之,水球與推文不具檢舉效力。逾期檢舉不計入屢犯次數。
※檢舉信須檢附文章代碼、標題、欲檢舉之ID及其違規事實。
※違規檢舉需於該事件發生30日內提出,逾期檢舉不予受理, 但可作為期限內違規
檢舉的相關證據。
4-3 檢舉信須於板主收到信7日內為公告處分或回信駁回申請者,
若7日內板主仍未為處理,檢舉人得於板上發文檢舉,
至15日以上仍未處理者,得逕至組務板(Sub_GConsole)申訴。
4-4 板主公告須載明適用板規及水桶理由,回信駁回申請者亦同;
刪除文章須加注刪文理由,並須備份刪除文章。
4-5 違規申訴期:懲處公告發表後,被懲處人得於3日內,以站內信方式提出申訴,內文
需檢附緣由事證及懲處公告文章代碼,逾期不予受理。
5. [屢犯板規與分身行為之加重]
5-1 違反板規次數達3次以上者,加重其刑一倍,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違規次數以公告次數計之
5-2 已水桶之使用者以分身或請他人代為發文、推噓文者,經查證屬實,
當事人帳號均加重其刑一倍並送帳號部處理,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6. [板規與板務之建議與討論]
6-1 對本板板規與板務之建議與討論,請使用站內信與板務聯繫。
6-2 板主於3日內未為答覆者,得於板上發文討論;
惟複雜、急迫、重大之板規、板務建議,例外得直接於板上發表,
以保障板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