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9-24 10:05:06先說,我認同 steam 針對他提供的服務收費
但是前提是,必須把數位商品的交易權還給用戶
因為我認為這是兩件事情,但是 steam 想把它合併起來談
試想一件事情
今天所有的【實體商品】幾乎都可以進行二手交易
為何當商品變成數位化之後就不行?
有人舉過 adobe 的例子,不過 adobe 跟 steam 不同
adobe 本身就是軟體公司,但是你若不用它的軟體,你還有別的選擇
而 adobe 以前產品的缺點是一年一版,價格超貴,每年付費更新
但是現在的產品幾乎都是主推便宜價格且年年升級,但是為訂閱制
也就是你擁有了產品使用權跟年年升級的權利甚至更低廉的價格
但是你不擁有軟體,等於消費者其他部分反而是佔有優勢的
不過 steam 就不同了
steam 比較像是一個圖書館,也有商城部門
你可以選擇在別的地方買,也可以直接在商城部門買
但是一旦放進去了你就永遠拿不出來,因為他在這本書上了自己的鎖
steam 這樣的做法解決了大部分遊戲公司擔憂的二手交易問題
整體而言,對於廠商的優點反而增加了
但是消費者只有增加了遊戲雲端化的優點
增加了【無法在沒有 steam app 下遊玩】,【無法交易】的缺點
要改變這種方式,必須從遊戲廠商這邊調整為
你買 steam key 比較便宜,但是買 gog key 比較貴
或是真的讓 steam 將服務跟遊戲庫分開來,並開放二手交易功能
不過兩方都不太可能,遊戲廠商為何要多做這種事情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電子書,數位影片,現在都會越來越多發生類似的問題
看法國的這個審判,會不會改變 steam 的營運模式吧
服務收費只是看起來很美好 實際上我覺得很糟糕的作法steam一直以來做的這些服務 目的是強化使用者體驗的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9-09-24 10:13:00看看steam然後再看看GOG...還一堆幫DRM綁死講話的
作者:
luzenja (路人甲)
2019-09-24 10:16:00Adobe 是軟體公司,若不用它的軟體還有其他選擇。
那些服務你玩家看不到自己付錢,但是實際上steam有收啊正是因為玩家付的是遊戲的錢取得所有服務,所以不是訂閱制,這些服務都算在遊戲這件商品上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9-24 10:26:00這就是問題,實際上玩家認知是購買商品本身而非商品加服務steam 利用了這點才會有這麼多衍生的問題所以正確途徑應該要切割開來,但是 steam ? 難上加難
作者:
luzenja (路人甲)
2019-09-24 10:32:00PSN+ 算是商品和服務切開來了吧?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9-24 10:34:00樓上,是的,不過PSN一樣有無法二手交易的問題但是它的確解決了某部分商品跟服務切開的問題
我以為steam加強使用者體驗 是為更多人使用更好賣遊戲你確說要把服務拆出來賣...7-11夏天開冷氣是為了吸引你進店購買 絕不是賣冷氣服務你以為他冷氣開佛心的??通通都放在商品售價裡面了阿你跟7-11說 你冷氣收月費 東西賣便宜一點??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9-24 10:51:00steam 跟 7-11 的比較完全不同,要不要換一個?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9-24 10:52:00你在小七買的東西你可以帶回家使用,但是你在 steam 買的沒有可以帶回去的能力,光這點就完全不同了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9-24 10:53:00除了二手還有其他問題啊~像是你一定得要安裝 steam app才能夠正常使用你購買的遊戲所以好好思考一下再來啦~steam 在這點上本就站不住腳
.....所以為了賣二手+不裝steam app 拆賣steam的服務?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9-24 10:55:00現在說的是法律賦予人的權利,買賣東西是屬於你的還是屬於 steam 的這件事情你可以選擇不賣二手,但是你現在別無選擇
但是你的解法是拆賣服務 這麼做的後果是甚麼你確定知道?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9-24 10:56:00我不知道,因為我不是 steam,這是 steam 要去思考的
作者: samnpc 2019-09-24 11:10:00
不知道還講那麼多,電子書、數位音樂有哪一個可以讓你賣二手,你只是在毀滅這種商業模式而已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9-24 11:13:00廠商一樣要進行轉型,他如果真認為電子書或數位音樂會毀滅商業模式的話,那也就代表他還沒有思考到自己的優勢不過買CD的人一樣有,聽串流音樂的也很多,真的毀滅了嗎?
把steam的服務拆出來賣 讓你不買服務就變得難用來轉型??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9-24 11:17:00如果好用,自然有人會買單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9-24 11:20:00老話一句,我可以選擇不賣,但是現行沒有選擇遊戲本體跟steam提供的額外服務本應該就分開,無庸置疑現行玩家購買的時候,並沒有要求分拆的可能性,強制購買
我覺得我要表達的都表達完了 很遺憾沒有達成共識 先離了
作者:
nickexz (WindWater)
2019-09-24 11:23:00判決一過未來廠商要保留利潤可能都走訂閱服務會有比較好?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9-09-24 11:24:00我覺得這是一個時代過渡期必然產生的爭議,沒有必要每次都要嗆的那麼絕對,好像別人都是白痴一定會毀滅世界一樣……一堆機制都是在互相討論協商後產生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9-24 11:27:00是阿~數位時代的確有很多法律會與時俱進,墨守成規不一定是好事我覺得走訂閱制不會有問題,要看產品屬性遊戲適合嗎?我覺得也行,DLC 不就是因應二手市場的改變嗎?軟體類就非常適合,因為年年更新不須額外重新購買,還解決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9-24 11:30:00相容性問題,或許未來遊戲廠商該思考遊戲轉訂閱制的方式
作者: poeoe 2019-09-24 11:30:00
訂閱遊戲很多人在做啦~
訂閱制個人不喜歡,我要玩才要花錢,就這麼簡單訂閱下去,有很多遊戲玩又如何?又不是那個月都有空玩到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9-24 11:32:00那就看每個人的選擇,不過 steam 本就該對遊戲所有權做出定義,到底遊戲屬於誰的
作者:
aCCQ (阿賢)
2019-09-24 12:31:00那麼應該會有多種付費方案吧像是魔獸世界 有月卡也有點卡那樣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9-09-24 12:50:00
要硬套傳統思維的話, 下載=重製, 拿下載好的遊戲去賣根本就等同拿原版燒盜版再轉賣對應到實體光碟的東西=steam機房的檔案, 這種東西有可能讓你買斷嗎? 實際上steam賣給你的就只有無限重製的權利, 根本不是遊戲, 使用者買的只是無限重製機房檔案的權利而已, 所以這當然只能算訂閱而沒所有權買的到原版遊戲所有權, 代表你能任意處置steam伺服器上的遊戲, 這哪有可能..
不用講那麼多 就算是[服務] 權利應該也要是可以轉讓的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9-09-24 15:11:00
只有COPY的所有權, 表示沒權利多次下載, 這樣好嗎?XD服務為什麼就要可以轉讓? 綁定身分的服務可多的是不然買保險可以我爺生病就轉給他用, 下次我媽生病再轉給她用, 可以一份保險全家互轉嗎?XD
樓上為什麼自己發明這麼奇怪的解釋什麼買的是無限下載不是遊戲
金融商品 是其他戰場啦 這更亂XD 金融商品算是更強大的鑽露洞大賽XD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9-09-24 15:28:00
這是很普通的解釋好嗎, 下載複製都是重製行為根本就常識了, 你有所有權的原版光碟不爽可以砸了, 你覺得你有steam機房所有權的話, 示範一下要怎樣才能把steam機房上的遊戲砸了呀
作者:
Yachaos (夜歌Yachaos)
2019-09-24 16:13:00砸光碟不能玩是吧?steam現在可以永久刪除收藏庫遊戲喔www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9-09-24 16:20:00
永久刪的只是你帳號權利, steam的檔案完全沒動呀XD
作者:
Yachaos (夜歌Yachaos)
2019-09-24 16:31:00現在討論的不就是權利嗎?你也可以不把安裝在電腦的遊戲檔刪除阿只是不能玩而已XD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9-09-24 19:31:00
使用權是steam方論點耶, 照這判決就不承認, 要用傳統物權所有權下去看呀如果你認同steam方論述賣的只是使用權利, 那這整篇判決就廢了
作者:
Yachaos (夜歌Yachaos)
2019-09-24 19:35:00不會,因為重點在轉讓與否,而非到底是什麼權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9-09-24 19:38:00
你轉讓不用有標的喔? 什麼權才是重點好嗎?判決的整套論述基礎, 就是先駁回steam聲稱賣的只是權這論述不成立, 根本沒有所有權的東西是要轉讓什麼??
作者:
Yachaos (夜歌Yachaos)
2019-09-25 16:35:00所有權就轉所有權,使用權就轉使用權啊只要是一次性付清獲得副本就不得禁止轉讓是這次判決的點
作者: NoOneThere (沒有人在這裡) 2019-09-26 09:25:00
錯, 這次判決的點是權利耗盡原則的適用,使用權哪有啥權利耗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