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塑員工爆遭雙重剝削

作者: kof70380 (小隆)   2013-01-14 08:59:12
1.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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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內容:
SAP廠傳要求超時加班 加班費卻少報
台塑(1301)六輕SAP(高吸水性樹脂)廠疑似要求員工超時加班,有讀者向《蘋果》
爆料,SAP廠員工加班時數超過政府「一日加班不得超過4小時」的規定,加班費卻「以多
報少」,最多只給4小時,以規避法令,甚至有人連續上班13~14天,明顯違法。對此,台
塑高層說:「會進一步徹查,若真有此事,會要求各廠主管一律按照勞基法規定行事,公
司不允許超時加班情況發生。」
本報接獲讀者爆料,自去年12月以來,台塑六輕SAP廠以生意好為由,要求員工超時加
班,加班時數甚至多達6~7小時,但公司卻只給4小時加班費,理由是若照實際加班時數給
加班費,就會被發現違反《勞基法》每日加班不得超過4小時的規定。
讀者說,台塑排班分為早班及常日班,早班從早上8點到下午4點,中間沒有休息時間
,常日班則可休息1小時,下午5點下班,最近因為趕工,SAP廠員工常被要求加班到晚上8
、9點甚至12點,加班費最多只給4小時,等於超過4小時的加班時數是「無薪加班」。
該名讀者氣憤說:「台塑若願意查,可去對比員工出廠時間、打卡時間及加班費時數
,就可發現廠區違規在先,少給加班費侵害員工權益在後,等同雙重剝削。」讀者並指出
,有的員工甚至一連上班13~14天,中間都沒休假,明顯違反「每7天就要休1天」的法規。
台塑集團六輕高層對此回應,最近台塑SAP新廠準備開工,工作量比較大,不過公司並
未獲知有員工超時加班情,「會在周一徹查,若真有其事,會要求廠區主管按《勞基法》
行事,不會允許違法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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