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2/02/20
2.公司名稱: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於今日通過向財政部提出建請該部支持彰銀合併台新銀
(彰銀為合併後存續銀行、台新銀為消滅銀行,下稱「本合併案」)之建議,並函請
彰銀與台新銀研究合併及進行相關研究事宜
6.因應措施:將依法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合併案後續相關事宜之進行,依法須經本公司、彰銀與台新銀之
董事會以及彰銀股東會之決議通過,並應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他主管機關核准
後,始得為之。本公司董事會今日僅決議通過函請財政部支持本合併案,並函請彰銀與
台新銀研究合併及進行相關研究事宜。本公司日後將就本合併案之進展情形,依法辦理
相關公告。
2887 台新金控 102/02/20 10:05:23 澄清媒體報導
針對今日媒體報導有關台新合併之訊息,純屬媒體
自行報導與臆測,一切應以本公司公告訊息為主。本公司任何重大議案之決策,都將依
照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