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那就進行公證吧

作者: davidchang (davidchang)   2014-01-05 20:23:15
※ 引述《pp520 (異理啊議!!!)》之銘言:
: 去法院告他 "損壞名譽"
: 他質疑你的對帳單是假的,所以把對帳單印出來,經過法院認證
: 比誰認證都有用
: 但問題是,對方目的或許是要把你引出來,你現身只是正中下懷
: 最近不是有新聞賣地 2000 萬,小孩就被侵門踏戶,直接 rush 到家裡帶走了
: 有錢有勢沒人敢惹,有錢沒勢就跟肥羊一樣
: 難道不該低調點,隱身於市比較安穩
: 有天 真的被黑道找上門,拿槍逼著你代操,那才是真的欲哭無淚
奉勸test520大大
低調一點
一但你被引出來
很多事情不是你能控制
如果真的要處理
建議你花一點錢由律師處理即可
我家裡也遇到過被親戚刻意引出一些對話
最後在法院上面吃悶虧
不要把所有鄉民想成都是善良無知只是一時興起而已
小心駛得萬年船
雖然我賺的不多,今年獲利大概是40%~
我也不會讓PTT上面太多人知道我是誰
家裡吃過悶虧...很小心這些事情
: ※ 引述《test520 (投對胎才是王道)》之銘言:
: : 抱歉我補充一下,我這樣做是有用意的
: : 如果不進行公證,未來只要我出現在這個板推文或發文
: : RuffianHero可能又會跳出來在我後面洗推文或洗發文
: : 這樣我相信許多板友看文章時都會感到很困擾
: : 我是想找個一勞永逸的辦法
: : 我單純想替來這個板看文章的板友著想,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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