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
http://www.sdiscoverynews.com/world-news-event/1059-.html
2.內容:
台灣高鐵資本額新台幣1,050億元,興建期曾發行約500多億元特別股,已贖回100多億元
,還有約400億元流通在外,因台灣高鐵營運至今仍在虧損,還積欠特別股利息約100億元
。台灣高鐵特別股股東紛紛打官司,請求贖回特別股;日前法院首判股東之一中華開發勝
訴,台灣高鐵憂骨牌效應,經營陷危機。
【發現新鮮事】高鐵通車滿7年,台灣高鐵公告,去年底士林地方法院宣判,中華開發工
業銀行請求贖回台灣高鐵特別股股本案勝訴,但在請求支付股息上則是敗訴,台灣高鐵說
,特別股當初就有明定,公司有盈餘才能分配利息。
台灣高鐵2009年時累計虧損最高曾達700億元,近三分之二的資本額,經政府介入,融資
重整,降低利息,讓台灣高鐵在財務上暫時喘口氣,但累計虧損仍有535億元。台灣高鐵
擔心一旦400億元特別股股本都要贖回,台灣高鐵債務立即增加,馬上面臨資不抵債困境
。
依據台灣高鐵特別股紀錄,中華開發工業銀行當時購買金額為10億元,不過,中華開發工
業銀行向法院請求贖回的股本只有489萬元,另要求給付1,700多萬股息。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說,這是訴訟上的技巧,為避免支付龐大裁判費,特別股股東先請
求贖回較少金額股本,有勝算後可能全部要求贖回。
因這是第一起高鐵特別股股東請求贖回勝訴的案例,台灣高鐵怕有骨牌效應,恐讓台灣高
鐵再因財務問題陷入經營危機。
而台灣高鐵為改善財務結構,依據合約以經濟情勢重大變更、不可抗力等因素,向交通部
高鐵工程局提出財務改善方案,其中在特許期部分,希望從35年延長到99年。
高鐵協調委員會預定17日召開會議討論。高鐵協調委員會委員,由高鐵局及台灣高鐵公司
各推派3位學者專家,由交通部長主持會議。
台灣高鐵認為,高鐵合約營運期35年是從簽約後開始計算,而高鐵興建期8年多,設備實
際可以使用年限不到27年,但高鐵軌道土建等設備可使用長達百年,車站也可使用80年,
要在短短20多年就折舊完,並不合理。
台灣高鐵提出特許期延長的原因,還包括921地震影響工期等不可抗力,及全台內外經濟
情勢變動,運量未如預期等。
高鐵局認為,台灣高鐵應先減資打消虧損,並合理增資改善財務結構,再談延長特許期減
輕折舊負擔。高鐵局希望,台灣高鐵應設法使公司財務健全化,透過股票上市,公開市場
募集資金等做法,由全民認股、全民共享高鐵營運的利潤,以取得延長特許期的正當性。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台灣高鐵的問題真多
想要到上市發行ipo
恐怕還要很長的路啊
開發金等公司為保全權益
勢必會跟高鐵全面槓上
當初bot說不必政府出一毛錢
既然違約了
政府應該拿出魄力取消台灣高鐵經營權沒收這些只想賺錢不想出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