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健全房市 豪宅買賣今年起實價課稅

作者: gk1329   2014-01-24 12:01:46
這個房市大多頭鄉民會說
這樣只要房價
個體戶
加6%賣就好(15%x40%=6%)
如果是公司法人更是沒差
找一些進項稅額來抵就好
房價繼續井噴
※ 引述《hiphoprabbit (醜兔)》之銘言:
: ※ 引述《fish19831012 (fishs)》之銘言:
: : 財政部長張盛和23日宣布針對個人出售房產交易所得的新規定,未來民眾只要出售台北市
: : 或新北市的房地產,交易價格達到新台幣8千萬元以上、其他縣市5千萬以上,而且無法證
: : 明原始取得成本,就須以實際銷售價的15%作為房產交易所得。這項新規定將從今年5月申
: : 報去年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實施。
: 雙北市房地產出售價格在8000萬以上者
: 須以實際銷售價的15%作為房產交易所得
: 就算以所得稅率最高40%計算
: 也只要繳8000萬*15%*40%=480萬的稅
: 如果是高雄市出售價格5000萬以上
: 只要繳5000萬*15%*40%=300的稅
: 這有很多??
: 而且別忘了要適用上述算法還必須符合"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的要件
: 如果實價登錄裡面有資料
: 那就不會符合"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的要件
: 也就不會用上述算法計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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