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關於服貿裡的一個條文 想請教股民們

作者: nwtk (貝格)   2014-03-24 21:07:21
各位股民大家好
小弟第一次在股票版發問
想請問一下關於服貿開放大陸投資期貨的內容
裡頭關於證券期貨開放是這麼描述的 以下附上完整條文
1.
大陸證券期貨機構按照臺灣有關規定申請在臺灣設立代表人辦事處
須具備的海外證券、期貨業務經驗為2年以上,且包括香港及澳門。
2.
循序放寬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投資臺灣證券之限額,
初期可考慮由5億美元提高至10億美元。
3.
積極研議放寬大陸證券期貨機構參股投資臺灣證券期貨機構的有關限制。
4.
積極研議大陸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投資臺灣資本市場
針對證券期貨方面僅有這四條文目
沒有什麼其他的描述
我想問一下 以第二條來說
就詞面所描述
每一位大陸人來到台灣投資股票市場的話 資金上限是300億台幣嗎?
如果是的話 國安基金有多少上限金額可以給陸客來台灣玩股票百家樂?
因為我旁邊身旁的朋友都跟我一樣是宅宅
股票的東西不是很明白
可以的話請股票版的各位給予我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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