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讓股票多一筆收益 有價證券信託

作者: iforever (..)   2014-04-24 01:11:04
※ 引述《open100 (ma)》之銘言:
: 推薦借券信託
: 1.長期投資的股票
: 買穩定的股,來每年配股配息
: 放長不放短
: 買0050也可
: 2.長期套牢的股票
: 利用借券信託,讓你的股票再多一筆借券收益,但要借出去才有
: 每家銀行及證券商承作信託都有不同的門檻(10張股票+股票現值多少以上)
: 不同股票,不同時期,都有不同出借費率
: 在出借收益方面,扣一些成本,大約有近7成的淨收益
: 可以不同家比較一下成本
: 歷史借券成交明細
: http://www.twse.com.tw/ch/trading/SBL/t13sa710.php
: 信用額度總量管制餘額表
: http://www.twse.com.tw/ch/trading/exchange/TWT93U/TWT93U.php
: 借券賺外快 我的股票也行嗎?
: 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210885
: 證交所:散戶也可借券
: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30916000208&cid=1203
※ 引述《open100 (ma)》之銘言:
: 推薦借券信託
: 1.長期投資的股票
: 買穩定的股,來每年配股配息
: 放長不放短
: 買0050也可
: 2.長期套牢的股票
: 利用借券信託,讓你的股票再多一筆借券收益,但要借出去才有
: 每家銀行及證券商承作信託都有不同的門檻(10張股票+股票現值多少以上)
: 不同股票,不同時期,都有不同出借費率
: 在出借收益方面,扣一些成本,大約有近7成的淨收益
: 可以不同家比較一下成本
: 歷史借券成交明細
: http://www.twse.com.tw/ch/trading/SBL/t13sa710.php
: 信用額度總量管制餘額表
: http://www.twse.com.tw/ch/trading/exchange/TWT93U/TWT93U.php
: 借券賺外快 我的股票也行嗎?
: 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210885
: 證交所:散戶也可借券
: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30916000208&cid=1203
來整理一下幾種散戶出借股票,賺取出借收入的方式:
1.標借(議借):
每天開盤前請瞄一下MIS公告,http://mops.twse.com.tw/server-java/t39sb01?step=0
看一下哪些股票正在標借,手上有股票時,打電話給券商說要下標,價格在7%內可自訂,
越低越易成交,請券商幫你記得做集保152A圈存,然後12:30再去看公告可知有無得標。
得標後券商約從收入中收10%的手續費及20元集保匯費,再開張扣繳憑單給你(租賃收入)。
賣出的權益基本上不太受影響。T日賣出的話,T日仍可加標借,也就是說如果今天賣出
0050,今天再參加標借仍是沒問題的。(因為標借日得標後,次一營業日取借,再次一營業
日早上還券,一次只取借一天,所以仍來的及在T+2對集保完成券的交割)。
2.交割需求借券:
這個更簡單,當你手上有比較少動到的股票時,就去跟券商填交割需求借券的憑單,
表示願意將該股票納入交易所的交割需求借券庫,出借給市場上因錯帳、違約導致券源
不足無法交割的券商。
股票種類不像標借那樣限制,價格在7%內可自訂,寫越低越容易成交,方式同樣是逐
日逐筆取借,逐日逐筆歸還,當借入的券商未於當日10:00前還券者,11:00集保會續借。
也就是說券商只要買不回來,造成續借的情況,就有可能一直有出借收入可以賺(但機率
是很低的,因為券商也要押擔保金114%在交易所那,還要每日洗價,低於107%還要補繳,
而且還要借券費用)
得標後次一營業日會有出借收入入帳,券商一樣會開扣繳憑單(租賃收入),當不想再出
借時,再跟券商填撤銷申請就行了,等借入券商還券(頂多T+1),就可以賣出。
3.信託借券:
這是散戶參與交易所借券中心的唯一方式,也就是讓你的股票可以成為出借方,
借給有需求的法人,賺取出借收入(但要扣除的相關費用,細節要請有經驗者補充),
缺點是門檻較高,券商會要求一定的張數或市值(約300-500萬)才會願意幫你做。
信託契約方面比較客製化,會約定除權息要不要提前還券等(權益補償問題),
但我信託沒學好,不知道在信託下,權益補償的課稅問題如何..再請高人補充。
4.先賣後買現股當沖券源:
目前規劃是未來可以讓投資人跟券商再多簽個"應付當沖券差借貸契約"(這不同於
目前的有價證券借貸契約),讓投資人可以出借股票給券商做為先賣後買後,應付未
買回所產生券差的券源,出借費率、期限、方式還在公會規劃中,應該近期會出來,
就等確定後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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