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
https://tw.stock.yahoo.com/news_content/url/d/a/140429/2/4ehhp.html
2.內容:
財政部今年起不再公布所得分配差距統計,外界質疑是否因貧富差距擴大而不公布,
財政部長張盛和今(29)日親自說明表示,綜合所得稅的申報戶數只有行政院主計總
處所得調查戶數的7成,且很多所得並不在所得稅的課稅範圍內,而政府移轉收支也
沒算進去,以課稅資料做出的所得分配統計失真,因此才不公布,他也強調,貧富
差距要以主計總處的家庭收支調查為主。
有媒體報導,財政部原本每年會公布的綜所稅結算申報統計,還會按所得高低將申
報戶分成5等分、10等分及20等分位,但今年起不再公布10等分位及20等分位統計
資料,因而質疑是不是因為貧富差距擴大,恐將差距百倍,因此決定不公布。
財政部表示,以往外界經常以財稅申報資料的所得差距倍數作為貧富差距倍數,但
卻忽略這項統計資料只限課稅所得,免稅及非課稅範圍的所得都不納入課稅資料蒐
集範圍,另外,部分低所得者的移轉性收入、攤販或地下經濟等所得也未計算,或
為查定估計,與實際所得有差距,因此,直接以課稅申報所得資料來計算所得差距
倍數顯已失真,無法客觀呈現真實狀況。
財政部指出,一般國際間衡量所得分配大多採家庭收支調查取得的所得分配資料(包
含受雇報酬、產業主所得、財產所得及來自政府及私人移轉等所得),而不是以相對
不具比較性的課稅所得資料計算,且多以吉尼係數或5等分位家庭所得差距倍數為主。
其中,5等分位家庭所得差距倍數是以平均每戶(或每人)可支配所得最高20%與最
低20%家庭差距倍數作為指標,而吉尼係數則是國際上用於衡量一國居民收入分配
的差異程度,衡量每個百分點家庭所得變化狀況,不易受極端值影響,為國際間最
常用的指標。
財政部綜合規劃司也表示,台灣2012年每人所得差距倍數為4.14,相較主要國家
如美國的14.71(2011年)、日本的5.13(2009年)、韓國的5.54(2012)及新加坡
的13.0(2012),我國所得分配不均程度均較亞洲鄰近國家及美國為低;而吉尼係數
均能維持在0.35以下,低於「0.4」的國際警戒線,所得變動也相對穩定。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我想以後失真的統計資料會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