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澳駐台辦:南僑油產業用非工業用

作者: pdaplayer (消波塊)   2014-10-18 20:16:39
不要隨媒體起舞。
我目前不覺得衛福部有這麼低能。
針對下面的新聞有兩個疑點:
1.既然 "for industry use" 沒問題,為何南僑其他批油品是用其他名義申請?
請衛福部把原本申請為食用油的原用語公布吧。
2.為何南僑當初不出來辯駁 "Industry use" 跟 "Industrail use" 的差別?
而選擇摸摸鼻子繳罰款呢?
有兩個可能性:
a.南僑自己也不清楚這兩者的差別
b.南僑很清楚industry use的意義,但因為想用工業用油申請來簡化通關流程,
或許進口報關(不知是否用中文還是英文)就故意用這用語模糊通關
我是覺得澳洲辦事處跳出來講這個有點沒意義,這個報導更沒意義。
繼續鬧下去,只要衛服部把所有文件的申請品名(中英文)都列出來,南僑也只會
更難看而已。
一堆人批評政府英文差的,應該等到衛福部拿出更多證據再說吧。
你們不覺得光是南僑一開始沒有辯駁這點,就很讓人懷疑了嗎?
※ 引述《leokuang (kuang)》之銘言:
: 1.原文連結:
: 澳駐台辦:南僑油產業用非工業用
: https://tw.stock.yahoo.com/news_content/url/d/a/141018/1/4ql1l.html
: 2.內容:
: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014年10月18日電)針對南僑 (1702) 進口的五批牛油是工業用油
: 還是食用油爭議,澳洲在台辦事處在官網公告聲明,指文件的「 IndustryUse」是指「產
: 業用」,非工業用「Industrial Use」。
: 外界指南僑向澳洲業者下單時是訂購「工業用」牛油,質疑不單純;也引發衛福部質疑,
: 昨天晚間澳洲駐台辦事處在官網發聲明,對於南僑過去五批進口牛油(脂),已通知台灣政
: 府以下資訊。
: 聲明指出,澳洲農業部已對於此事件做出調查,並確認台灣政府機關所提問的五批產品,
: 符合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於今 年 8月13日同意的「牛油(脂)經加工後可供人食用出口證
: 明文件」的要求。
: 若當初在出口時需官方出具相關證明,澳洲農業部會依規定對該出口產品核發此證明文件
: 。也就是說這些產品是適合出口供食品製造使用。
: 有關文字用語 「For Industry Use」 (供產業使用) 不僅可供人食用,也可供食品業或
: 其它產業使用。若不熟悉此英文用詞,這個用語可能造成誤會。 「Industry Use」 (供
: 產業使用) 和 「Industrial Use」 (工業用) 意義是不同的。
: 我們已告知台灣主管機關,依據澳洲農業部的理解,此案件的產品非供工業使用。
: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 打臉台灣英文差
: 蠻扯的
: 周一又紅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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