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223/528829/
2.原文內容:
院三讀 汽車輪胎紋不足至少罰3000元
2014/12/23 11:23ꀊ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新增對汽車輪胎紋深度不足的
罰則。法規新增,行駛高、快速公路途或設站管制道路中,若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
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符規定,依現行規定處駕駛人罰鍰3000至6000元。
ꀊ現行條文並無對輪胎紋不足有罰則,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江惠貞指出,為了提高國道行
車安全,並配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因此提案增列;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1.6公
釐,將依規定處以罰則。(郭建伸/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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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胎股你愛哪一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