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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內容:
【時報-台北電】晶圓代工廠力晶科技 (6116) 執行長黃崇仁被控內線交易案,最高法院
判決黃崇仁無罪定讞。
黃崇仁被控在民國95年1月擔任力晶董事長時,涉嫌在與旺宏 (2337) 策略聯盟及購買
晶圓廠案消息未公開前,大舉買賣旺宏股票,涉及內線交易,違反證券交易法。
當時,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黃崇仁無罪;檢方提上訴後,高等法院改判3年6個月徒刑
。接著高院更一審再判無罪。檢方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今日終於判決黃崇仁無罪定讞。
(新聞來源:中時集團連線報導 郭匡超/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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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都沒事,I服了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