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an12345678 (愛自由)》之銘言:
: 賺多的人繳多一點稅真的會讓賺少的人變有錢?
: 別笑死人了.
過於偏激,
所得稅累進稅率原本就是窮人搶有錢人,這是天經地義的,
倘不如此,則天誅地滅
然而在明的一面是窮的搶有錢人,暗的一面是有錢人搶窮人阿,
我們回到股票本身
股票就是有錢人,有權人,靠著不對稱的訊息搶沒錢人。
基本上光靠累進稅率是不會讓有錢人損失的。所以米國才會
防內線交易防這麼嚴阿。
台灣內線要抓,除非搞內線的團體分贓不均起內訌,搞窩裡反,
不然是抓不到的。
所以說,富人稅一定要嚴加課徵,你說這樣有錢人會跑去國外?
那很好阿,要去就去阿,這地球是圓的,想去哪就去哪,
沒人攔。
那麼有人又要說,把有錢人打跑了,台灣會變好?答案真正是會。
因為我們社會本就是不患寡、患不均,倘若把有錢人打跑,
大家都窮哈哈的,相對剝奪感降低,大家反而會快樂,
你看某某某,人家他們也很窮,比我們苦呢。
別人有錢、我們沒錢、這是最糟糕的。
別人沒錢、我也沒錢、這是最中庸的。
別人有錢、我也有錢、這是最理想的。
像羅明財要取消證所稅,降證交稅,這明顯又是替有錢人護航,
萬萬使不得。
要就全部課徵證所稅,取消證交稅,才是打擊有錢內線人士,
讓沒內線的小老百姓得以安居樂業。因此羅委員的提案,
不但愚民;且斷不可行
: 就多數錢比較少的想搶錢多的人而已.
: 100萬年收的願意讓20萬年收的搶嗎?
: 200萬年收的願意讓100萬年收的搶嗎?
: 年收500的都還會靠腰錢不夠用了.
: 打著公平正義的旗號做不公平正義的事, 笑死人.
: 單身年收50萬的,綜所稅最多11K. 如果另外扶養2人, 只要繳1K出頭.
: 年收500萬的, 扶養5個人都還要繳100萬的稅哩.
: 不就很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