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資(投機?賭博?)股票,必須自負盈虧、願賭服輸這項全球共識已經持續數百年。然而台灣的投資人(投機客?賭徒?)和其餘地球人不同:堅持「政府有義務收拾自己的損失」。
這是甚麼心態?用白話講,就是:賭贏,自己賺;賭輸,耍賴!讓未參預聚賭的其餘全國善良百姓必須賠償其損失。政府如果不從,就作亂、恐嚇無道政客:「不給你選票」。這些沒有賭品的賭徒用的恐嚇、綁架手法當然不會這樣粗糙。牠們會精緻包裝其恐嚇、綁架犯罪行為,把醜惡的行徑用「政府若不護盤,就等同拒絕救台灣經濟!」美化。
簡言之,股市耍賴的賭徒用選票綁架無道政客,無道政客綁架公權力以搜刮善良百姓的財產、圖利賄選歹徒。
2、政府基金,尤其是勞退基金,的存在目的之一,是獲利以「圖利」全國百姓。而非進股市幫賭徒「護盤」。
台灣無道政客的無法天,全球第一!沒有任何其他國家政府敢挪用公款「護盤」,用百姓的保命錢幫助套牢賭客解套。最激烈的措施頂多是以政策在股市做手腳,例如禁止放空。
沒有人能預知台股將跌到幾千點甚至幾百點、何年何日。無道政客在下跌的第一日就捧著即將破產的四大基金進賭場幫賭徒護盤,挪用公款協助佔上市、櫃公司的董、監事以及股市交易總值達70%的歪資高價出脫套牢在我國股市中的持股!
如果四大基金出現損失,則屆時,全國人民必須起義捉拿馬英九、毛治國、吳當傑三名歹徒,繩之以法,而非暴力狙殺這三名匪徒!
3、「護盤」非法。
《證券交易法 第 155 條》:「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下列各款之行為:
七、直接或間接從事其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之操縱行為。」
馬英九、毛治國、吳當傑三名匪徒顯然已觸法。檢察官有義務立即扣押此三名歹徒!
4、一如股市漲跌無關公司營運,股市漲跌無關國家安全。
過度關心自己公司股價上市、櫃的董、監事,其實就是不務正業的大股東。其「治理」的公司股票,正是良好的放空標的。
同理,泡在股市的無道政客,也是廢弛政務之流。選民應唾棄這批政壇敗類、禍國殃民匪徒,把這堆垃圾掃進歷史焚化爐中!
這個道理,除了馬英九、毛治國、吳當傑、利委豬公,全球皆知。但是,台灣利委發明了一套「國家安全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