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彰銀經營權爭奪戰勝負難定 北院再開辯論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6-01-27 11:31:59
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127/784020/
2.原文內容:
彰銀經營權爭奪戰勝負難定 北院再開辯論
劉志原╱台北報導 2016年01月27日11:10
被外界視為前總統陳水扁推動二次金改指標性案件的彰銀(2801)釋股案,2005年間台
新金(2887)投入365億元成為彰銀最大股東後,掌控彰銀董事會過半席位並主導經營9
年,直到2014年財政部成功逆襲成功奪回彰銀經營權。事後台新金控訴財政部違反當年
「入股即主導經營權」的承諾,導致台新金損失逾165億元,怒提民事訴訟請求確認契
存在,並要求彰銀董事改為台新推派法人或賠償165億元。台北地院原訂今宣判,但因
有關2014年股東會配票等計算問題尚未釐清,法官宣告擇期再開庭辯論。
台新金指出,台新金在2005年彰銀特別股標售案中投入365億餘元,標得彰銀22%股權,
當時財政部的標售公告及新聞稿清楚寫明:「財政部及相關公股之持股比例由22.69%降
為17.7%,退為彰銀之第二大股東,財政部並同意支持所引進之金融機構取得彰化銀行
之經營權,使該金融機構確實得以主導彰化銀行之管理經營。」
台新金認為2005年財政部已明白指出得標著將獲財政部支持取得彰銀經營權,事後財政
部也履行承諾讓台新金取得過半董監事席次並主導彰銀經營,但2014年12月財政部卻違
反2005年約定,在彰銀股東會前徵求股東會委託書,在股東會選得9席董事中的6席,導
致台新金只獲得3席董事並喪失彰銀經營權,質疑財政部違約。
財政部則辯稱當年雙方並未簽約明訂財政部保證讓台新金取得彰銀過半董事席次,而
2005年的公告只是財政部同意讓台新金取得當年的彰銀董監事過半席次,效力僅限於當
屆。
財政部強調,2009年1月行政院二次金改檢討報告提及「未來公股股權管理應以更積極
有效方式爭取董監席次,取得經營主導權。」財政部為了國家公益加強公股管理,2014
年12月才以自有12%彰銀股權及持有6%股權泛公股,連同合法徵求委託書取得6席彰銀董
監事,並未違約,不應賠償。
台北地檢署及特偵組自2008年起先後分案偵辦二次金改有無弊端,均未發現台新金入主
彰銀案涉及不法;至於台新金另聲請假處分,要求讓台新金推薦的3名專業人士成為彰
銀此屆董事會董事,一、二審均遭駁回,不過去年最高法院將假處分案發回更審,目前
仍由高院審理中。(劉志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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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11:05急速崩崩,真是嚇死人惹
不過台新該提列的都提列的,就算輸了還是怎樣應該影響也不大
2月3日要再開辯論庭,可能要拖到3月才會宣判
這個題材還真是炒不膩
作者: FALUNDAFAHOW ((法輪大法好!))   2016-01-27 12:40:00
政策沒有一致性,誰還敢跟政府打交道?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6-01-27 13:13:00
財部就狡辯啊,股份少還搞突襲,沒誠信
作者: loomissayles (盧米斯賽勒斯)   2016-01-27 20:56:00
哈 爛政府+爛財政部總算是要換了..彰銀爛死了 一堆待退行員 最好趕快被併一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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