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在2/18號曾經發布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的新聞稿
公司預計於2/19日下午5時後取得OBI-822乳癌臨床試驗之解盲數據
本公司預計於105年2月19日下午5時後取得OBI-822乳癌臨床試驗之解盲數據,隨即進行分
析,並於105年2月21日申請在櫃買中心召開記者會公告解盲結果。有關本公司新藥研發及
臨床試驗進度等相關事宜,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特此澄清。
在證券交易法第157-1條寫到
下列各款之人,實際知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明確後
,未公開前或公開後十八小時內,不得對該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或
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
一、該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受指定代表行使職
務之自然人。
二、持有該公司之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
三、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之人。
四、喪失前三款身分後,未滿六個月者。
五、從前四款所列之人獲悉消息之人。
若公司的聲明為真,除非翁啟惠女兒賣股的時間是在2/18、2/19這兩天才會有內線交易的
疑慮,而檢方還要提出事證,來證明翁啟惠的女兒是157-1第一項第五款之人,否則起訴
了最後也會無罪。
再來,內線交易罪的前提是要上市上櫃或興櫃在市場上交易的股票,因此在2012年興櫃前
取得的三千張根本沒有內線交易的問題。
至於立委曾銘宗說翁啟惠公開聲援浩鼎股票言論,證券交易法155條(市場操縱行為)
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下列各款之行為:
一、在集中交易市場委託買賣或申報買賣,業經成交而不履行交割,足以影響市場秩序。
二、(刪除)
三、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與他人通謀,以約定價格於
自己出售,或購買有價證券時,使約定人同時為購買或出售之相對行為。
四、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自行或以他人名義,對該有
價證券,連續以高價買入或以低價賣出,而有影響市場價格或市場秩序之虞。
五、意圖造成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交易活絡之表象,自行或以他人名義,連續委託
買賣或申報買賣而相對成交。
六、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
七、直接或間接從事其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之操縱行為
能夠疑慮的只有第六款 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
資料。但如果翁啟惠對浩鼎這樣的言論都會被定罪(檢方必須先證明該言論不實),那我
看許多分析師,謝x河、曾立委以前當主委對股市的看法、呂x耀,還有一堆大師我看也
都會被抓去關吧。
講結論:在新聞中沒有提到"解盲前夕"是幾月幾號。除非2/18、2/19有賣股票再來講,
否則最後一定無罪。
※ 引述《justin2 (賈斯丁二世)》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MzGbcaA ]
: 作者: takuminauki (支持雙貿)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檢方證實 浩鼎解盲前翁啟惠女兒賣股
: 時間: Fri Mar 25 17:48:19 2016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tinyurl.com/z396z4j
: 1.媒體來源:apple
: 2.完整新聞標題:檢方證實 浩鼎解盲前翁啟惠女兒賣股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6年03月25日17:36
: 浩鼎乳癌新藥解盲後風波不斷,近日又爆出曾多次發言力挺浩鼎的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女
: 兒翁郁琇名下竟有3千張浩鼎股票,遭質疑有內線交易及利益輸送弊端。士林地檢署稍早
: 證實,根據金管會移送資料,浩鼎新藥解盲前夕,翁郁琇確實曾出脫持股,但數量及金流
: 仍待查。
: 檢調今發動首波約談行動,找來浩鼎總經理黃秀美說明解盲流程、解盲計畫及紀錄文件等
: ,以了解浩鼎向外公布解盲失敗的重大訊息前,內部到底何時得知新藥解盲將失敗的訊息
: ,以釐清是否有股東提早在外界得知重大訊息前,就已因知道解盲將失敗,趕緊出脫浩鼎
: 股票避免損失。
: 士林地檢署指出,目前已掌握浩鼎解盲前賣出股票的50大股戶排名,當中並未包含翁郁琇
: ,以及蔡英文胞兄蔡瀛陽,但有資料顯示,翁郁琇確實在浩鼎新藥解盲前出脫持股,專案
: 小組將持續追查其中有無涉及內線交易弊端。(顏凡裴/台北報導)
: 5.備註:
: 看來有內線交易的疑問喔,圖利、影響股價、內線交易,翁院長都要接受檢驗阿,利益衝
: 突看來是台灣的產學合作未來的課題,國家機構所屬的科學家與企業家這兩個角色,其實
: 是很衝突的,翁院長身為台灣最接近諾貝爾的人,更要明白這道理阿...